
青島日報2021年7月7日14版
私裝地鎖—拆除清理—再次安裝—再次清理……
地鎖治理,如何跳出回潮“怪圈”
由于違法成本低、執法取證難,地鎖問題陷入了治理“怪圈”:私裝地鎖占車位—執法部門拆除清理—回潮再裝地鎖—執法部門再清理……顯然,這一問題也是各大城市面臨的共同管理難題。應該說,雖然當前城市管理中,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協同配合、聯勤聯動的執法機制初顯成效,但由于頂層設計相對滯后,機制的最優合力還未全面顯現,尤其是一線執法力量配置薄弱、各種保障要素缺乏、社會發動不充分等“短板”依然存在,無形中也影響了治理進程。未來,想要根治這一新型城市頑疾,須疏堵結合、標本兼治。不僅要盡快建立“發現及時、查處有力、綜合施治”的長效工作機制,更要共享共治,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全面推進地鎖問題進入良性整治的“快車道”。
現狀
多次治理 反復回潮
2020年5月,本報“三我”特刊刊發市民肖先生留言,反映李滄區九水路小區內,超過三分之一的公共停車位被一樓商戶用地鎖私占,經常是執法部門前腳剛清理拆除,地鎖隔天就迅速回潮。根據市民留言,記者進行了現場調查,并拍攝到正在重新安裝地鎖的畫面。報道刊發后,轄區綜合執法部門迅速反應,再次拆除了新裝的地鎖。
2021年6月30日,記者來到九水路小區回訪,發現雖然經過多次清理,但這里的地鎖泛濫情況并無改善。在小區1號樓樓下,統一施劃的公共停車位上被安裝了樣式不同的新地鎖:有廠家生產的制式地鎖;也有用不銹鋼管焊制的自制地鎖;還有用鐵鏈上鎖的錐形帽、舊椅子等替代品。

■九水路小區居民在路邊新安裝的地鎖。
“九水路小區是老舊小區,起初并沒有規劃停車位。前幾年,社區在樓院內統一施劃了公共停車位。但都被一樓網點商戶私自占用了。即便沒有停車,他們也會用地鎖、雜物占據車位,影響了小區停車位的循環使用。”一位居民告訴記者。由于居民反映強烈,近一年來,相關部門曾先后三四次到小區清理過地鎖,但沒過幾天,地鎖就會“回潮”。
拆除清理后又重新安裝,這種地鎖治理中的反復“回潮”現象,絕非九水路小區所獨有。
2020年11月,市北交警曾對長山路周邊的地鎖進行集中整治
2020年11月,一位市民通過媒體反映,市北區長山路與青城路的路邊公共停車位被人私設地鎖。轄區交警迅速組織警力,聯合城管執法部門對該區域的地鎖集中整治拆除。對此,我市多家媒體都曾做過報道。但時隔七個月,記者再次來到長山路與青城路探訪時,發現地鎖占車位問題依然嚴重。在長山路43號一家臨街商鋪門前,公共停車位上被安裝了一個嶄新的黃色三角地鎖,記者駕車在該停車位旁邊停車時,坐在路邊的商鋪業主擺擺手,指了指地鎖,催促記者離開。


■長山路路邊停車位被安裝了地鎖。
隨后,記者在青城路走訪時,發現盡管相關部門在道路南側施劃了公共停車位,但一些停車位依然被生銹自行車、廢舊輪胎、鐵桶等雜物占據。記者還發現,這些雜物均用鐵鏈鎖在地面的膨脹螺絲上,與地鎖一樣起到了私占車位的作用。在附近的恒泰路上,道路東側有10個公共停車位,停車位上居然安裝了14個黃色制式地鎖,甚至人行道也被地鎖占據了。

■恒泰路人行道上被裝上地鎖。
“去年11月,多個執法部門聯合清理了長山路周邊道路的地鎖,附近居民非常高興,地鎖清理后,停車位循環利用率明顯提高,可好景不長,不到一個月時間,地鎖又陸續回來了。”家住長山路的陳先生說,路邊安裝的地鎖不但侵占公共車位,還給過往行人帶來安全隱患,特別是在夜晚,很容易絆倒行人。
問題
違法成本低 執法取證難
隨著私家車保有量不斷增加,城市公共停車資源越來越稀缺。為解決停車難,近幾年來,我市多部門聯手挖掘空間資源,增設公共停車空間。而原本就配給不足的公共停車位,被個別業戶或居民用地鎖、輪胎、鐵桶等雜物占為私有,降低了停車位的循環利用率,甚至對行人正常通行帶來安全隱患。私設地鎖問題成為投訴熱點,僅今年6月份,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受理的相關投訴就達582件。
記者采訪了解到,為治理私設地鎖侵占公共停車空間問題,2018年1月1日,我市正式頒布施行了《青島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增加了對私占車位違法行為的具體處罰規定。作為青島市城市管理領域的基礎性法規,《條例》賦予執法部門更多的執法依據。
據了解,《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地樁、地鎖以及放置其他障礙物圈占道路、公共場地或者阻礙通行。在道路上設置地樁、地鎖或者放置其他障礙物圈占道路、阻礙通行的,由交警部門聯合城管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在道路以外的公共場地或者居民住宅區的公共區域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拒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然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由于違法成本低、執法取證難、處罰執行難等原因,導致地鎖在治理后極易出現回潮現象。地鎖治理似乎陷入安裝、清理、回潮、再清理、再回潮往復循環的“怪圈”。
“安裝一個地鎖非常便宜,現在幾十元錢就能在網上買到,七八十元錢還能上門安裝。一個地鎖的價錢還不到停車場半個月的停車費,很多廢輪胎、舊凳子、破箱子等更是‘零成本’。但執法部門對當事人沒有明確處罰,只是拆除清理了事。回頭這些人打個電話,就能找人再次上門安裝,或隨便再找個雜物擺上,繼續占著車位,根本就沒有治理長效。”市民孫先生表示,執法部門應該對私裝地鎖占車位的當事人給予相應的處罰,才能從根本上遏制該違法現象的蔓延和反復。
記者查詢發現,目前,青島地區有10多家公司可提供上門安裝地鎖的服務,安裝一個地鎖不過百元,而使用各種雜物占車位,成本更低。相比之下,目前居民區或路邊停車位的月停車費最少需要200元。
“公共停車位被人安裝地鎖占為己有,不僅浪費停車資源,還會帶來一定的安全隱患。近年來,市民對私裝地鎖占車位的問題反應強烈。作為執法部門,雖然有處罰條款為依據,但執行起來難度較大。”一名城管執法人員坦言,盡管《條例》明文規定,城管執法部門可以對居民區內私裝地鎖的違法業主責令整改,拒不改正可實施罰款,但在實際執法過程中,沒有人會承認地鎖是自己安裝的,而調查取證的過程又耗時耗力,最終導致處罰條款很難落實。
采訪中,一位交警也表示,按照規定,所有道路上的停車泊位都屬于公共資源,不允許私自安裝地樁、地鎖或者用雜物占用。除了《青島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有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車泊位,設置停車障礙。對違反規定私設地鎖的單位和個人可處以500元罰款。但交警部門對地鎖安裝當事人的取證同樣困難重重,最終導致法規難以執行。
建議
全員參與共同治理
加大處罰以儆效尤
“地鎖治理過程中出現反復回潮,從根本上來說,與停車難密不可分,停車難已經成為主城區和居民區的普遍問題,因此,整治私裝地鎖,必須疏堵結合、標本兼治。”市政協委員薛月海建議,一方面可以協調交警隊、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開展宣傳工作,提高市民文明意識和規則意識,自覺抵制私裝地鎖的不文明行為,特別是街道方面要發動基層網格力量,建立常態化巡查機制,及時發現、制止私裝地鎖行為;另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要千方百計地為群眾排憂解難,加快停車場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力度,采取利用拆違騰退空地建設停車位、在條件成熟的區域建立商業模式的立體式停車位、協調周邊有關單位與居民共享停車場錯峰停車等措施,緩解停車難的壓力。
薛月海認為,減少地鎖治理中的回潮問題,還要建立長效機制。執法部門應對私設地鎖情況詳細摸底,建立地鎖易回潮路段臺賬,督導私設地鎖的當事人、業戶自行拆除,對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自拆的,給予強制拆除,保障城市道路通行順暢。同時,相關部門還應建立“回頭看”制度,定期對照臺賬,巡查地鎖易回潮路段,做到“即查即發現即拆”。
“地鎖的危害性不僅是占用公共停車空間,影響停車秩序,還會妨礙行人的正常通行,其違法成本低、取證難、執行難的問題,使地鎖已經成為一種新的城市頑疾。”市人大代表姜東表示,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青島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一個非常具有前瞻性的地方法規,但實際操作中存在取證難問題,無形中增加了執法成本。“事實上,私裝地鎖侵占公共車位,影響市民正常通行,不僅是管理部門的事,也是廣大市民的事。因此,要徹底有效地治理此類涉及公眾利益的城市頑疾,必須拓寬思路,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實現共享共治。”姜東建議,首先要暢通市民舉報途徑,執法部門獲取線索即刻到現場取證。其次,執法部門在確認違法事實后,應引入專業拆除機構,使執法部門在地鎖整治中的“點對點”,擴展為全社會參與的“面對點”,加快地鎖治理進度。
“要根治違法私裝地鎖,還必須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姜東還建議,對于沿街商戶在店門前設置地鎖占用車位這種違法主體明確的,執法部門應依法查處、處罰一批,并邀請媒體配合宣傳,向全社會告知私裝地鎖將付出違法代價。通過處罰少數違法人,達到震懾多數違法者的效果。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