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19日訊 零售額營業額有增長、在深開設首店……符合相應條件統統可申報獎勵,最高達1億元。近日,深圳市商務局發布《關于申報2021年消費提升扶持計劃促進經濟穩增長項目的通知》《關于申報2021年促消費提升扶持計劃消費增長項目(獎勵類)的通知》以及《關于申報2021年促進消費提升扶持計劃零售額(營業額)增長獎勵項目的通知》。符合申報2021年促消費提升扶持計劃獎勵類項目相應條件的深圳企業,可于4月15日至27日進行網絡填報,紙質材料提交時間截至4月30日。

本次申報的獎勵類項目包含八大類,即零售額(營業額)增長獎勵項目、“二手車經銷商”獎勵項目、“新零售”獎勵項目、“零售龍頭企業”獎勵項目、“壯大小微企業”獎勵項目、“大型零售企業品牌店”獎勵項目、“批發零售龍頭企業采購中心”獎勵項目、“制造業企業銷售公司”項目。各類零售額獎勵類項目不能重復申報。

其中,“零售龍頭企業”獎勵項目,對新遷入企業商品零售額超過5億元的部分,按照0.5%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獎勵上限1億元,但不重復享受總部企業落戶和當年度商品零售額增長獎勵;“大型零售企業品牌店”獎勵項目,對國際品牌、本土自主品牌企業在深圳開設的中國(內地)首店、華南首店、深圳首店,分情況給予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獎勵;零售額(營業額)增長獎勵項目,對批發零售企業、住宿餐飲企業年度零售額(營業額)每增長1億元獎勵50萬元,單個企業獎勵上限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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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深圳引進知名品牌首店97個
2020年,深圳市以創建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為目標,出臺了《深圳市關于進一步激發消費活力促進消費增長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確提出“加快發展首店經濟”的任務,對國際知名品牌在深圳開設全球性、全國性和區域性品牌首店、旗艦店給予支持。“首店”是指知名品牌在某區域開的第一家店,如全球首店、中國首店、區域首店等。近年來,隨著國民消費品質的不斷提升,“首店”所到之處均是客流涌動,對城市時尚度和商業活力的帶動作用十分明顯,首店的數量也成為衡量一個城市商業繁榮度的重要指標之一。
2020年,深圳26家代表性購物中心共引進知名品牌首店97個(不含品牌主題店/概念店/形象店等),位居全國前列。分別為:9個全國首店、3個內地首店,32個華南首店,53個深圳首店。其中,萬象天地以14個首店位居榜首。在97個首進深圳品牌中,美妝、時裝等零售品牌為41個,占比約42%。餐飲品牌39個,約占總體40%,其中烘焙甜品、飲品等“新面孔”品牌居多,成為年輕人的“新寵”。此外,深圳文體娛品牌約占總體7.2%,包括劇院劇場、展館展覽、書店等。(青島日報/觀海新聞駐深圳記者 梁超 文/圖)
責任編輯: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