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古建筑倒賣灰色產業鏈,切實保護地方特色古建筑
山東省政協委員、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 閻子峰
2013年,習近平主席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明確將“傳承文化”作為新型城鎮化建設必須把握的基本原則之一[1]。2019年,習主席在北京考察期間進一步強調,要保護歷史遺跡、保存歷史文脈,讓歷史文化和現代生活融為一體[2]。近年來,我國重視文化傳承和遺產保護,推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實踐取得系列進展。截至目前,國務院公布了134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全國劃定歷史文化街區895片,確定歷史建筑3.68萬處,其中很多古建筑已經成為世界物質文化遺產。
這些歷史建筑,尤其是古建筑,作為科技文化知識與藝術的結合體,包蘊著深厚的人文內涵,承載著中華歷史文化血脈與鄉愁記憶,以其古老、絢爛的風姿組成獨特的建筑體系,具有很高的歷史文化價值、科學藝術價值、社會經濟價值。令人痛心的是,正因為古建筑具有高度經濟價值,我國一些地方出現了古建筑倒賣灰色產業鏈[3]。有人為了牟取暴利,采用收購、偷盜等手段,販賣古建筑構件甚或整座古建筑(其中不乏受保護的文物古建、歷史建筑、傳統建筑),將之改頭換面,甚至進行破壞性改造,實現異地遷建、跨省流通,被倒賣的古建筑“變身”成為私人宅邸、高端會所、藝術家工作室、酒店、茶樓,乃至其他地方政府文旅項目中的建筑。這嚴重地毀壞了作為不可再生資源的文物古建,使其支離破碎、歷史信息丟失,也粗暴地斬斷了古建筑原本富有地域特色的歷史文脈。嚴查古建筑倒賣灰色鏈條,切實保護地方特色古建筑,已經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為此,建議如下:
一、增強相關立法,為更多古建筑設置保護標識牌,加大古建筑保護力度。
我國雖然已經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卻沒有古建筑保護法,盡管二者之間存在一定聯系,然而因各有要旨而有所區別。如果一直沒有專門完備的法律來保護古建筑,那么古建筑的保護很可能會處于無序狀態。在古建筑保護方面,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先后出臺《威尼斯憲章》《關于保護民間建筑遺產的國際憲章》《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內羅畢建議》[4]等,法國、英國、意大利、日本等國也在古建筑保護領域制定了專門法律,從而更好地保護了本國歷史文化遺產。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已制定并嚴格遵循古建筑保護法的國家,也是世界文化遺產較豐厚的國家[5],受到呵護的古建筑文旅資源不僅提高了這些國家的美譽度,也帶來了可觀的收入。某種程度上,我們可以借鑒他國先進經驗,從速制定、頒布、施行古建筑保護法,通過專項立法為古建筑保護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盡快明確古建筑身份,為更多古建筑設置保護標識牌,也可以更好地保護古建筑免受不法分子的侵害。對已掛牌的古建筑,要嚴格管理,防止古建販子“打通關系”找人摘牌。
二、嚴令禁止地方政府買古宅“造古城”的做法。
同濟大學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張松教授表示,地方政府買古宅“造古城”,給古建筑帶來了開發性破壞[6]。
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文化復興”的政績投資文旅項目(如安徽阜陽潁上的管仲老街項目、安徽滁州市全椒縣太平古城項目等)。地方政府成為古建筑倒賣產業鏈的“買家”,這不僅放大了灰色市場的需求,更大大弱化了文物古建保護的嚴肅性,起到了反向帶頭作用。應嚴令禁止地方政府用買古宅的手段“造古城”,若確需“造古城”,應立足因地制宜的“原真性”建設,利用本地原有傳統建筑等展開恢復與“修舊如舊”的改造,或在古跡舊址展開重建,而非拆建、移建其他省市的古建筑,混淆歷史,破壞文化安全。
三、加大對倒賣古建筑行為的打擊力度。
2015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原國土資源部和公安部曾聯合下發《關于堅決制止異地遷建傳統建筑和依法打擊盜賣構件行為的緊急通知》,明文制止和依法打擊傳統建筑及構件被異地遷建、盜賣等行為,并將在全國啟動專項督查。然而相關專項督查結果通報很少,相關部門因古建筑異地買賣而受到通報批評的也很少。古建販子因此有恃無恐,更多古建筑被盜賣、搬遷、破壞。
最近,最高檢發布了10起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這對震懾古建販子的違法行為起到了一定約束作用。今后應“重錘打擊”倒賣古建筑行為,明確凡異地遷建、盜賣古建筑的行為,無論是地方政府、機構、個人,相關責任人都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四、增加對地方古建筑維護修繕的資金及技術支持,倡導古建筑的“保護性使用”。
古建筑倒賣灰色產業鏈的產生,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當地的古建筑修復保護工作由于資金、技術支持有限,工作遭遇瓶頸,古建筑破敗不堪,從而產生“破窗效應”。如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相關文旅部門加大對古建筑維護修繕的資金及技術支持,安裝監控及防盜設施,也可在很大程度上解決古建筑及構件被盜的發生。
針對一些古建筑基礎設施落后、年久失修、無法滿足居民生活需求的狀況,可以對家中有古建筑的居民進行補貼,定期對古建筑進行修繕,并在不破壞古建筑的情況下增加一定的生活設施(如衛生間等),提高百姓保護古建筑的積極性,使相關古建筑在利用中得到保護。一些地方還可推行“產權置換”政策,凡是古建筑原產權人自愿將產權轉讓給政府的,政府給予另選宅基地及安置優惠政策,原古建筑可以整修為民居陳列室、農物博物館、老人活動室、書屋之類的公益場所,有的民居陳列室或名人舊居也可低價門票對外開放。
五、提高民眾的古建筑保護意識。
“世世代代人民的歷史文物建筑,飽含著從過去的年月傳下來的信息,是人民千百年傳統的活的見證。為子孫后代而妥善地保護它們是我們共同的責任。我們必須一點不走樣地把它們的全部信息傳下去。”[7]《威尼斯憲章》如是說。我國著名建筑學家梁思成也說過:“最有效的保護就是讓國民知道其價值,只有大家都知道是可貴的才會自覺保護。”
反觀我國古建筑倒賣灰色鏈條的產生,與民眾古建筑保護意識淡薄有很大關系。古建筑保護,只有社會各界力量一致支持,民眾的古建筑保護意識從根本上得以提高,才能有實質性的效果。目前看來,依托古建筑資源,開發地方旅游事業,打造文旅品牌,同時增加定向財政支持,讓老百姓得到實惠,使其認識到古建筑是可以為自身及子孫后代帶來持續收益的“寶”,是手段之一。而古建筑保護意識要真正深入人心,實現習近平主席說的要保留鄉村風貌,讓人們“記得住鄉愁”[8],則需要在輿論導向的長期指引之下,由社會各界學者與大眾共同持續努力。(閻子峰,山東省政協委員、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工業催化與化工材料學科學術帶頭人、化學工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1] 新華社:《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舉行 習近平、李克強作重要講話》,中央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ov.cn/
guowuyuan/2013-12/14/content_2590429.htm?cid=303, 2013-12-14。
[2] 新華社:《習近平春節前夕在北京看望慰問基層干部群眾》,新華網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
2019-02/02/c_1124077511.htm,2019-02-02。
[3] 參見《大江周刊》2011年第11期的特別報道《古宅拆賣觸目驚心》(作者于垚 峰)與《經濟參考報》2020年12月7日的報道《倒賣古宅“改頭換面” 跨省遷建“拆真造假”——古建筑倒賣灰色產業鏈調查》(作者魏董華、王學濤、毛偉豪)等。
[4] 清華大學建筑系:《建筑史論文集·第14卷》,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15頁。
[5] 詳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官網,https://whc.unesco.org/en/list/。
[6] 魏董華、王學濤、毛偉豪:《倒賣古宅“改頭換面” 跨省遷建“拆真造假”——古建筑倒賣灰色產業鏈調查》,《經濟參考報》2020年12月7日第A04版。
[7] 原文參見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官方網站發布的《威尼斯憲章》(The Venice Charter):Imbued with a message from the past, the historic monuments of generations of people remain to the present day as living witnesses of their age-old traditions…The common responsibility to safeguard them for future generations is recognized. It is our duty to hand them on in the full richness of their authenticity. https://www.icomos.org/
charters/venice_e.pdf 譯文參考陳靂:《歐洲歷史建筑材料及修復》,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14頁。
[8] 2015年習近平主席在大理市灣橋鎮古生村考察工作時強調。《習近平“三農”金句》,人民網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8/0923/c1001-30309719.html,2018年9月23日。
責任編輯:楊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