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2021年1月22日9版
2008至2012年,先后落戶原青島出口加工區配套產業區的5個項目在簽約時,有關部門承諾“扶持資金一次性付清”。然而,拖至2020年,此前承諾事項仍是“兌現難”——
扶持資金兌付遭遇“擠牙膏”
“2008年,我們通過招商引資來到青島,當時與青島出口加工區管理委員會經濟貿易發展局簽訂項目合同,《補充協議》約定土地招標價格超過150元/平方米的部分以及繳納的征地管理費以基礎設施配套的形式給予扶持,并且承諾在交清全部土地出讓金60天內一次性付清扶持費用。12年過去了,還差150萬元尚未兌付。”近日,位于青島出口加工區配套產業區一家密封技術企業負責人趙先生(化名)向青島日報報輿論監督熱線反映,企業招商落戶青島,部門承諾的扶持資金遭遇“兌付難”。趙先生企業周邊的4家企業也同樣遇到了此類問題。
近日,趙先生向青島日報記者出示了當年的項目引進合同。按照約定,青島出口加工區管理委員會經濟貿易發展局為這家企業提供40520平方米土地,價格按照270元/平方米掛牌出讓。其中《補充協議》明確,青島出口加工區管理委員會經濟貿易發展局對土地招標價格超過150元/平方米的部分給予資金扶持。
2008年,這家企業在青島出口加工區配套產業區落戶。據趙先生介紹,當時這塊地的受讓價為271元/平方米。按照《補充協議》約定,青島出口加工區管理委員會經濟貿易發展局應在2010年6月前一次性支付企業扶持資金490.29萬元和征地管理費6.078萬元。
“我們企業由青島出口加工區管委會管理。這塊地原來是一塊荒地,這部分扶持資金是讓企業進行土地平整、污水管道建設用,資金如果能到賬,對我們落地投產有很大幫助。沒想到,這筆錢到手要費這么大周折。”趙先生詳細記錄了扶持資金的發放情況:2015年10月,青島出口加工區通過一家綠化公司撥付了15萬元;2016年2月,通過一家市政公司撥付了20萬元;同年10月,再次通過這家市政公司撥付了20萬元。
趙先生回憶說:“當時審查資料很嚴格,也很繁瑣,企業符合條件,這才開始下發資金。通過三次劃撥,我們企業先后收到了扶持資金55萬元。”2017年,青島出口加工區整體建制劃歸前灣保稅港區管理,趙先生的企業轉為由高新區管理。由此,扶持資金的兌付工作陷入了停滯狀態。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有其他4家企業同樣在為此類扶持資金苦惱。其中一家能源科技企業與趙先生的企業相隔不遠,2009年6月,這家企業與青島出口加工區管理委員會簽署了項目合同,《補充協議》約定一個月以內以基礎設施配套等方式扶持企業發展,截至目前還有69萬余元扶持資金未撥付。2011年5月,一家新材料企業與青島出口加工區管理委員會招商局簽訂了投資協議書,《補充協議》明確,土地實際摘牌價格差價部分,以基礎設施配套和科技三項資金等方式扶持,經過幾年兌付,尚有22萬元未到賬。2011年10月,一家葡萄酒研發外資企業落戶到青島出口加工區南海路,目前仍有86萬余元扶持資金未兌付。與這家酒企相鄰的一家物流企業同時在此落戶,土地差額扶持資金尚有35萬余元未下發。
2016至2018年,趙先生和其他企業負責人多次向高新區相關部門提出兌現政策扶持請求,均未得到解決。
2018年5月,高新區管委舉辦政府開放日,趙先生將扶持資金未兌付的問題反映至高新區管委負責人,該負責人當場安排相關部門進行了溝通落實。“部門工作人員要求我們重新提報材料,審核通過后才能撥付資金。沒辦法,我們又一次提交材料。”趙先生說,他們將材料提交后,卻并沒有等來剩余的扶持資金。
2019年4月,趙先生等5位企業負責人再次來到高新區管委咨詢兌付扶持資金一事,管委負責人承諾兌付了剩余資金的50%。由此,趙先生順利拿到了200余萬元。“我們對這次兌付力度感到滿意,剩余資金也不多了,本以為很快就能付清剩余扶持資金。”趙先生說,截至2020年4月,企業扶持資金剩余220余萬元仍未到賬,他和其他企業負責人再次來到高新區管委尋求幫助。高新區管委負責人表示,可以兌付剩余資金的30%,剩余的150萬元在2020年年底全部兌付完成。
2020年7月,趙先生聽聞高新區和城陽區合并的消息,擔心剩余扶持資金“無主可尋”,便和其他企業負責人再次來到高新區管委詢問兌付事宜。“一位工作人員稱,現在還未到年底兌付時間,先回去耐心等待。”趙先生說,“按照年底兌付的約定,2020年12月底,我和其他企業負責人又一次來到高新區管委尋求兌付,工作人員稱‘當時每家企業款項是多少、青島出口加工區兌付了多少、高新區管委分期支付了多少、還剩多少,管委以書面函形式把這些數字發給了城陽區’。”
前往高新區管委的一位企業負責人向本報記者提供了一份當時見面的短視頻。在短視頻中,高新區管委工作人員稱:“現在,高新區管委要明確城陽區哪個部門跟企業對接。目前,高新區交接辦已給城陽區發了函,城陽區交接辦認為目前沒有兌付扶持資金的工作,也無法明確城陽區哪個部門來兌付這筆資金。”
在短視頻中,一位企業負責人當場就對工作人員的說法表示質疑:“城陽區交接辦在哪里?作為企業很難得知,也不清楚其職能,企業直接跟城陽區對接存在困難。”一番交涉后,在場的幾位企業負責人“空手而歸”。
針對上述企業土地差額資金返還問題,記者以企業工作人員身份致電高新區經濟發展部。工作人員稱:“城陽區和高新區已經簽訂了交接協議,紅島街道、河套街道的企業服務工作跟隨企業一塊轉至城陽區。”
記者追問:“2020年7月,高新區管委承諾年底全部兌付,為什么至今還未兌付余款?”
工作人員答道:“這個承諾是合區之前的事,現在形勢有變化,你們企業已經隸屬于城陽區管轄,具體退款事宜找城陽區工信部門對接。”
隨后,記者以企業身份致電城陽區工信局。工作人員稱:“這部分企業資金兌付資料還沒有交接過來,還是先跟高新區經發部門咨詢一下。”
記者追問:“兩區合并后,是由城陽區工信局來為企業兌付這筆扶持款嗎?”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行政職能已經劃轉過來了,但很多社會管理事項的材料還未交接。”
記者繼續問:“關于扶持資金事宜什么時間能夠交接?”
工作人員稱:“這個時間不清楚。”
記者再問:“材料由哪個部門來交接?”
工作人員說:“高新區會有統一的交接,先問一下高新區。”
2020年1月1日,《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施行,該條例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
“我們這幾家企業多為出口外向型企業,受疫情和國際環境等不利因素影響,2020年企業經營受到了沖擊,不少出口訂單取消。年關將近,企業亟須兌付員工的薪酬及年終福利,現在企業資金周轉壓力很大,希望政府部門能夠盡快兌付這筆款項。”一家能源科技企業負責人說。(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 正)
記者點評
踐諾,政務誠信的基石
政府守信踐諾是社會誠信建設的重要基石,而部門對合同的履約情況則是守信踐諾的試金石之一。部門依法履約,照章辦事,是區域優化營商環境最好的助推器。
部門規劃調整、職能轉變,影響到部門對合同的履行,讓本該一年兌現的扶持資金,竟延遲了十年,至今資金“尾巴”尚在。
“夫誠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政府誠信是全社會誠信的基石,若部門朝令夕改,將承諾視為兒戲,尤其是將涉及招商引資承諾的獎補資金、優惠政策“中斷”,帶來的不僅是政府的失信,更是對區域營商環境的傷害。
踐諾需要擲地有聲地落實。縱然部門、政策如何變化,曾經的“承諾”“合同”都是企業扎根發展的“定心丸”。只有部門踐諾一以貫之,企業才能獲得持久的發展動力,才能推動區域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