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麟
隨著城市中的汽車保有量逐漸增加,停車成為城市交通管理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停車計費也備受市民關注。目前,青島市內四區政府定價停車場、道路泊位統一以30分鐘為計費單位,一些經營性停車場的計費單位則不統一,30分鐘和一小時皆有。其中,按小時計費的做法常常被車主詬病:即使停一分鐘也要按一個小時計費,非常不合理。
在當前廣泛使用智能化停車計費的情況下,停車收費方式理應更精確、靈活,完全可以按分鐘計費。建議相關部門開展調研,結合我市實際,縮短計費單位時長,確定更加公平、合理的停車收費計時標準。比如,在目前收費標準不變的情況下,縮短30分鐘、一小時的計費時長,可以先選擇部分政府定價停車場、道路泊位、經營性停車場試點,然后根據試點情況逐步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