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26日訊 近日,男子逄某在西海岸新區駕車時與他人發生爭執,隨后其朋友李某駕車前來幫忙,過程中非但沒能平息矛盾,還與對方發生了肢體沖突。交警在處理案情時發現,逄某和李某竟還都是醉酒駕駛。

4月14日16時許,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一名出租車駕駛員稱自己被一輛白色轎車別車,對方涉嫌酒駕。民警到達現場后,白色轎車駕駛員逄某立即下車向交警解釋,并聲稱已協商解決。一旁,出租車司機卻表示,逄某一路呈“S”形行駛,感覺像是在別他的車,雖然未發生事故,但也十分危險,并認為對方涉嫌酒駕。
在交警向雙方了解情況時,旁邊一名身著黑色外套的男子李某趁交警不備,迅速給了出租車司機一拳,還大聲咒罵起來。交警迅速上前將二人分開,并聯系轄區派出所出警解決。
當交警要對逄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時,李某則悄悄走到一處偏僻角落,隨后迅速駕車駛離。交警發現后立即通知附近交警攔截,并將其抓獲。交警帶他回中隊的途中,李某大吵大鬧,并聲稱自己沒喝酒、也沒開車。

經了解,男子李某和逄某為朋友,兩人中午就在一起喝酒,李某喝了二兩半紅酒和三瓶啤酒后,中途有事離開。逄某則繼續和其他朋友一直喝到16時許,期間共喝了半斤紅酒和四瓶啤酒。李某表示,自己酒勁上來,方向盤不聽使喚,并不知道別了車。而此時,李某恰巧辦完事往回走時路過此處,看到朋友和他人起了爭執便過來“幫忙”。在得知出租車司機將逄某舉報后,和對方起了沖突。
目前,經血液檢測,逄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07.5mg/100ml,李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59.5mg/100ml,均達到醉酒駕駛標準。且李某駕駛證多年前已經被吊銷,處于無證駕駛狀態。逄某因醉酒駕駛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二人均涉嫌危險駕駛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棟 通訊員 楊慧 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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