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26日訊 青島海事法院今天發布了該院通過發揮特邀調解員的職業優勢,高效調解一起船員工資糾紛案。

4月21日晚,北斗監控系統顯示,兩艘漁船靠泊膠州漁港。在漁業互保協會工作的青島海事法院特邀調解員第一時間聯系到在不同漁船上工作的內蒙古赤峰籍船員申某和山東莘縣籍船員沈某,通知他們到漁業互保協會辦公室就二人與前雇主之間的工資糾紛進行化解。
據悉,申某和沈某于2020年9月受雇于膠州船主鄭某,因膠州漁業生產慣例,船主需提前支付工資才能找到熟練船員。申某和沈某領到預支工資后,因工作中與船主發生矛盾,未等工作期滿即離船,且二人在船期間也存在消極怠工和停工等情況,船主鄭某向法院尋求司法救濟欲追回多付的工資。因兩名船員均不在身份證記載住所地居住,且離開膠州后去向不明,如何向兩名船員進行有效送達一時成為難題。
接到青島海事法院委派調解的任務后,特邀調解員通過北斗系統掌握的本地船舶動態以及登記在冊船員的信息,第一時間查找到了涉訴船員所在船舶并通過北斗系統與二人所在船舶取得聯系。

4月23日,青島海事法院法官、特邀調解員和涉案船員、船主共同在膠州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就涉訴矛盾糾紛進行調解。由于雙方矛盾較大,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特邀調解員對當地用工慣例十分熟悉,并根據涉案各方所提問題結合矛盾焦點予以化解,法官亦對法律問題充分釋明。經過三個小時的不懈努力,最終雙方對應退還工資數額和時間達成一致并現場簽署和解協議。簽完字后船主、船員握手言和,都露出了開心的笑容。(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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