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7日訊 今天下午,青島市教育局對《青島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為加強和完善青島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服務管理,推進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市教育局結合青島教育工作實際,對《青島市教育局關于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接受中小學教育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
征求意見稿中,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學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父母一方持有青島市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并在務工地有穩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至申請入學當年8月31日止辦理正式租住手續的住所滿一年);父母一方與青島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在青島市務工一年以上(至申請入學當年8月31日止);符合青島市規定的入學年齡。
征求意見稿關于隨遷子女父母應履行的義務和老版相似,但增加了征信內容:家長在申請學生入學轉學過程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按照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失信行為納入青島市公共信用平臺。
征求意見稿提出建立義務教育招生平臺,由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提供數據共享平臺支撐,共同推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戶口本人員信息、居住證信息、租賃備案信息等數據接入義務教育招生應用平臺,實現隨遷子女入學“一網通辦”。
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如有修改意見和建議,可向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反映。公示時間從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13日。聯系電話:85912178。(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趙黎)
責任編輯:榮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