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23日訊 又到一年開學季,不少家長喜憂參半,開心的是“神獸歸籠”,而憂慮的是,因為上班不能按時接孩子放學。為了解決這一困難,深圳教育在開學季送上“大禮包”,日前,深圳市教育局正式印發(fā)《深圳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從2021年春季開學起分批、穩(wěn)步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工作。《實施意見》明確了學校可以根據(jù)不同年級、學段的實際情況,原則上在正常上課日的下午放學后開展1-2課時的課后服務,結束時間不超過18:00。
課后服務內容有哪些?《實施意見》提出,學校應有效整合校內、外優(yōu)質教育資源,可以組織開展有利于學生全面發(fā)展和培養(yǎng)興趣特長的社團活動、體育和藝術活動;也可以開展學生自主作業(yè)、自主閱讀、自主合作探究與教師答疑等學習活動,將統(tǒng)籌安排教師照看,教師會對有需求的學生提供答疑輔導;還可以因地制宜組織學生就近到社區(qū)活動中心、少年宮、科技館、高科技企業(yè)、德育教育基地、博物館、美術館、音樂廳、文化館等場所,開展各類參觀、學習、訓練、體驗等活動。但不得進行集體教學和統(tǒng)一補課,不得給學生增加布置任何形式的作業(yè)。是否參加課后服務,以及參與哪種類型的項目,由學生和家長根據(jù)需要,自主決定、自愿報名。
《實施意見》明確,學校開展課后服務堅持公益普惠原則,按每生每年1000元標準納入政府經(jīng)費保障,學校以及購買服務的校外機構和個人均不得向學生和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為了保障課后服務質量,《實施意見》要求各區(qū)教育部門、各學校成立課后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和細則;學校成立專門的課后服務質量監(jiān)督組織,建立課后服務績效評估與備案制度,定期對課后服務項目開展督導評價;鼓勵各區(qū)教育部門和學校創(chuàng)建和利用課后服務管理信息化平臺,加強對課后服務工作的監(jiān)督和質量管理。
《實施意見》的出臺和實施力爭實現(xiàn)“四個有利于”:有利于解決家長接送孩子的困難;有利于利用公共資源發(fā)展學生的興趣特長;有利于探索實現(xiàn)小學生在學校完成作業(yè);有利于提升家長的教育獲得感。(青島日報/觀海新聞駐深圳記者 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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