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22日訊 今天,我市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我市困難居民醫療救助制度的相關情況。今年,我市對困難居民類別作了相應調整。即在原有救助范圍不減少的情況下,調整救助對象類別,將原7類救助對象合并為4類。

困難居民如何申請醫療救助?“特困等人員”、“低保家庭成員”享受基本生活救助,同步享受醫療救助。經民政部門認定后,醫保部門同步共享身份信息。這兩類居民就醫刷卡結算時,醫保報銷和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完畢,個人無需任何申請救助等操作。
“低收入家庭成員”需在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申請身份認定,經認定后身份有效期1年。與“特困等人員”、“低保家庭成員”一樣,自身份認定后可以享受醫療救助待遇,就醫刷卡時一站式結算即可。
“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需在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進行申請,是對申請前6個月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醫療救助。申請時提供就醫有效票據等材料,醫保部門審核通過后救助金直接撥付至申請人社保卡金融賬戶或銀行賬戶。(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郭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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