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青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中心工人管恩順:
關于利用廢棄礦坑進行建筑垃圾消納的建議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快速發展,青島市每年產生約5000萬立方米建筑垃圾,巨量建筑垃圾消納則是始終縈繞在城市建設發展主線之內不可忽視的一大問題。無法資源化利用的渣土、余泥只能依托城市及周邊低洼地和建筑工程回填方式進行處置填埋,而工程建設所產生的渣土遠遠大于所需回填方量,歷年來無法及時回填的建筑垃圾露天堆放、亂排亂卸情況普遍,形成了一處處存放于城市外圍區域的堆體。
另一方面,采石采礦所形成的山體破損、礦坑是橫貫在大地上的“駭人傷疤”,不僅影響環境,部分礦坑還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早在2010年,青島北苑環保建材有限公司就在平度梨溝山承包了1300多畝的廢棄礦山,先行先試,開啟了利用建筑垃圾、尾礦碎石與治理、綠化、美化廢棄礦山相結合的新模式。昔日讓人頭痛的廢棄渣土、石末因透水性好,成為理想的用于礦坑填埋、山體恢復的回填材料,放錯地方的建筑垃圾在這里成了資源,梨溝山生態修復案例是建筑垃圾消納與生態修復有機結合的生動詮釋。上述案例表明建筑垃圾消納與礦坑修復結合不僅可行,而且有著易操作、低成本、高收益的巨大優勢。
建議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協調推進機制,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實際,完善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機制,扎實推進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全面調查評估我市廢棄礦坑(山)情況,識別需填埋修復的區域,明確清單和底數。根據礦坑評估情況,統籌制定回填消納場建設計劃,明確工作任務和目標,建立項目庫,明確實施主體以及場地位置、類型、容量、建設完成時間和資金安排。根據廢棄礦坑(山)受損情況,按照輕重緩急進行建筑垃圾資源調配,優先回填安全風險系數高的礦坑,消除安全隱患,恢復自然形態。制定場地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并嚴格落實,完善場地基礎設施配備。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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