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14日訊 近日,記者從市北區發布的《市北區政法機關營創法治營商環境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獲悉,為營創更加公正高效透明的法治營商環境,市北區正全面開展“法治護航,市北政法在行動”活動,聚焦國際航運貿易金融創新中心核心區建設,圍繞市北區“1412”發展格局和 “港智谷”項目等,踐行“維護穩定是天職,服務發展是本職”“讓老百姓舒服,讓企業家舒服”工作理念,提升政法機關服務經濟發展的責任擔當和能力水平,讓一流的法治營商環境成為推動市北高質量發展的“金招牌”。

真誠服務促發展,走進企業解難題
實施方案指出,市北區通過政企定點走訪聯系、定期召開企業家聯席會議等形式,重點構建“規模以上企業政法領導干部帶頭包、普通企業政法干警包”的對接服務格局,找準政法服務保障企業經濟的切入點、對接點,及時推動解決企業發展的難題。交警市北大隊落實重點項目包保責任制,根據重點項目實際需要,由總支成員定時走訪,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首接負責,積極探索企業服務“一對一”模式,為全區重點客貨運企業建立“一對一”聯系員,暢通企業問題反映途徑,確定專人跟蹤、實時服務、嚴格踐行“有求必應、無需不擾”的服務理念。今年上半年,市北交警大隊共走訪轄區市級重點項目14處,其他項目和企業500余家,均已建立警企聯席制度,解決企業實際困難37件,有效推動了企業復工復產。
市北區還深入開展“訪企業、進港區、優環境、促發展”法律服務活動,組建民營經濟法律服務團隊,深入企業開展“法律體檢”活動。日前,市北區檢察院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對全區公共場所電梯運行安全進行摸排,針對存在的問題依法發出訴前檢察建議。

下一步,市北區將在頂格傾聽、頂格協調、頂格推進上下功夫,政法機關負責人主動出面批辦、督辦、跟辦涉企重大案件糾紛,解決企業難事急事,努力實現辦案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
機制創新提效能,制度優化增活力
市北區著力打造全流程法律服務體系,加強立案審查、信訪申訴、咨詢服務、糾紛調解、訴訟銜接等窗口功能,完善“12368”訴訟服務平臺、“12309”檢察服務平臺、“12389”公安投訴平臺建設,健全電話接聽、意見轉辦、進展跟蹤、結果反饋等工作制度。公安市北分局為提升企業開辦注銷便利度,會同行政審批、市場監管部門探索依法依規向新開辦企業免費發放電子印章,加強對印章刻制單位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確保免費提供的印章符合規定;扎實推進“一次辦好”改革,全面梳理可網上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形成“掌上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實現“掌上辦”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

實施方案指出,市北區加強訴調對接機制建設,實現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確認、法律指導等方面的有機銜接,推動企業糾紛多元化解決。市北區司法局積極發揮人民調解在預防化解物業管理糾紛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成立青島市首家“物業管理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由專職人民調解員駐點,通過搭建調解糾紛的平等協商平臺,使矛盾雙方在法律、理性和協商的框架內解決爭議,通過非訴途徑解決物業管理和業主之間的矛盾,維護廣大業主和物業企業的合法權益。
下一步,市北區還將重點建立集案件程序信息查詢、權利告知、預約登記、申訴申請、法律文書公開等功能于一體的“一站式”“全網通”互聯網服務平臺,實現更智能、更精準、更貼心的政法公共服務。努力提高行政復議機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完善行政復議應訴負責人出庭培訓、監督、定期通報等制度機制,確保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100%。
綜合提升優環境,法治護航在市北
實施方案細化提升綜合法治環境等要求,指出市北區將從創業、市場、金融、投資、政務、社會等六個方面著手實現目標。
維護穩定的創業法治環境,對企業正常經營中出現的問題,堅決杜絕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家人身自由的不必要限制;穩妥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建立勞動仲裁與法院訴訟溝通銜接機制,完善勞資會商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維護健康的市場法治環境,建立損害營商環境問題線索核查機制,確保事事有回復、件件有落實;建立政府與法院破產統一協調機制,充實破產管理基金,推進“執轉破”工作,促進企業轉型升級。面對妥善處置不良資產、盤活存量優質資源這樣的難題,市北區法院認真做好審判工作,成立破產審判團隊,出臺企業破產處置府院協調聯動機制,積極探索和適用破產案件簡化審理程序,順利推進市北區冷藏加工廠、麒麟食品2起“執轉破”案件進入實質性破產程序,促進市場要素有序流轉。

維護有序的金融法治環境,嚴厲打擊破壞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的犯罪,加強對利用金融市場拓展過程中發生的新類型金融犯罪,以及洗錢、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嚴重擾亂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打擊力度;堅持把防控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放到司法辦案工作的重要位置,對涉眾型金融犯罪案件高度重視追贓挽損、資產處置等工作。
維護公平的投資法治環境,嚴格落實對各類市場主體,包括涉外、涉港澳臺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平等保護、全面保護、依法保護;加大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之間的案件糾紛的審理力度,依法對民營經濟和國有經濟平等對待、公正辦理。
維護透明的政務法治環境,依法支持行政機關對違法侵權行為的治理,監督行政機關誠實守信履行義務。
維護安全的社會法治環境,加大對侵犯企業家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刑事犯罪的懲治力度,依法監督糾正利用公權力插手經濟糾紛、侵害企業產權、濫收保證金等行為,增強企業家的社會獲得感、財富安全感、市場存在感。(青報全媒體記者:馬晶雪 通訊員:高令杰 黃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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