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網民反映,在黃河口生態旅游區附近,一只大雁被一架闖入保護區的無人機撞擊后墜落死亡。該事件暴露出部分無人機操作者安全意識淡薄,以及無人機“黑飛”監管漏洞。
近年來,無人機“黑飛”隱患頻現。在一些景區甚至自然保護區,部分攝影愛好者為追求極致鏡頭,操控無人機在其中穿梭,驚擾候鳥等野生動物棲息繁衍;在機場周邊,違規飛行的無人機給航空安全帶來威脅;在學校和居民區,也出現過失控無人機突然墜落的情況……這些事件的發生,主要原因是職能部門針對“黑飛”的監管處于“模糊地帶”,缺乏統一處罰標準,且執法時多口頭勸阻,難以形成有效震懾。
值得期待的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于明年正式施行,填補了這一法律空白,標志著我國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管理進入全新階段。該法首次將“違規飛行無人機”明確歸為妨害公共安全行為,并納入處罰范圍,與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高空拋物、違規升放攜帶明火的升空物體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并列;明確了無人機飛行“紅線”,操作者“黑飛”將可能面臨拘留等嚴厲處罰。法律的“硬約束”讓監管部門有了明確依據,將從制度層面有力遏制“黑飛”亂象。
治理“黑飛”還需要行業“軟自律”。無人機產業正處于快速擴張期,企業首先要承擔起技術管理責任。飛控系統應當具備禁飛區識別、限高限距、遠程斷控等安全模塊,用技術防范違法違規行為。行業協會與龍頭企業可以主動牽頭,制定統一標準、推廣飛行規范,落實好實名注冊與數據追溯體系,讓每一架無人機都有“身份證”、每一次起飛都能追溯責任。公眾也應積極參與監督,發現違規飛行、擾民飛行等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共同織密低空安全保護網。
無人機只有牢牢系緊“安全帶”,守住公共安全與生態保護的底線,才能飛得穩、飛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