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18日訊 9月15日凌晨0時許,青島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隊三中隊民警巡邏至沈海高速黃島段時,一輛停靠在應急車道內的紅色小轎車引起了民警們的注意,當民警上前查看情況時卻發現該車輛有明顯碰撞痕跡,但卻不見駕駛員蹤影,民警沿途尋找后,最終在前方發現了駕駛員金某。
起初,金某謊稱自己只是同車人員,駕駛員行車過程中接到家人電話后有急事扔下車走了,但當面對民警詢問車輛事故是如何發生時,金某支支吾吾,而且語氣中散發著酒味,反復追問下,駕駛員金某只好承認自己酒后開車的事實。
經詢問,金某晚上喝酒時接到女友電話,說第二天要趕早去拍攝婚紗照,為了不耽誤行程,金某喝完酒后便連夜開車趕往女友家,沒想到行車過程中車輛失控發生了交通事故,因擔心被交警發現酒駕后會受到處罰,金某只好撒謊稱自己不是駕駛員。
民警將金某帶至中隊執法站后進行了酒精吹氣測試,確認金某體內酒精含量為9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輛。
目前,民警已對金某采取強制措施并進行了抽血化驗,依照相關規定,若血檢結果確定為醉駕,駕駛員金某除了需依法承擔事故責任外,還將因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駕駛證件吊銷后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使用。
高速交警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心存僥幸酒后駕車。(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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