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6月13日訊 “謝謝您,終于幫我們見到了孩子,他長高了,讀書識字了……”原告林某激動地對法官說道。相隔1700多公里、分別近4年以后,林某終于在西海岸新區見到了已經上小學的孩子,并連續相處了3天。在返程回黑龍江之前,林某特意和家人再次來到黃島法院薛家島(少年)法庭,向辦案法官表示感謝。這場因離婚而起的探望權糾紛案件,終于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之下,僅用時6天就得以圓滿化解。
據了解,2019年,林某與高某在黑龍江某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約定孩子由父親高某撫養,之后,高某便帶孩子搬到了青島西海岸新區生活。4年來,由于種種原因,林某及家人均未能再見到孩子。由于父母年邁且身體欠佳,思念孩子的心情愈發迫切,今年8月,林某和家人驅車自黑龍江來到新區,與高某溝通探望孩子的相關事宜。雙方經多次溝通,不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反而矛盾愈發激烈,甚至大打出手鬧至派出所。無奈,林某將高某起訴至黃島法院要求行使對孩子的探望權。
考慮到案情的特殊性,承辦該案的法官于受理案件當日,就立即聯系當事人詢問案件具體情況。由于情緒沖突,雙方矛盾尖銳,甚至拒絕當面溝通。于是,法官通過“背對背”調解,多次與雙方及其家人溝通協商,耐心釋法說理,終于,雙方同意利用互聯網智慧庭審進行“面對面”調解。
黃島法院薛家島(少年)法庭四級高級法官丁守兵在調解中,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既從法的角度講明何為探望權及其法律依據、違法后果,又從情的角度勸解雙方放下抵觸情緒,以保護孩子身心健康成長這個共同愿望為出發點,理性溝通。最終,雙方在法官引導下,對林某行使探望權的方式、時間、地點等達成明確約定,并共同簽署了調解書。
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無不承載著家庭的殷切期盼,每一件看似尋常的家事糾紛,都關乎人民群眾心中對公平正義的期待。黃島法院將繼續嚴格落實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牢固樹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理念,嚴謹細致、用心用情辦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為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增進家庭社會和諧積極貢獻法院力量。(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丁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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