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10月30日訊 今天下午,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行新聞通氣會,發布《青島市人才住房分配條件和評分標準細則(試行)》。此次新公布的細則為全市開展人才住房分配和評分排序工作提供了統一標準,區(市)和各自建人才住房單位不能劃定或提高申請條件。該細則將于11月30日正式實施,施行期1年。
放寬申請條件:畢業學年大學生也可申請
新聞通氣會介紹,本次新出臺的細則明確了人才住房分配對象范圍。根據人才在青工作方式不同,將分配對象詳細劃分為全職工作人才、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和柔性引進人才,并首次將港澳臺和外籍人才納入人才住房分配范圍。
同時,根據分配對象不同,對不同類別人才住房的申請條件也進行了全面細化和明確。其中,全職人才申請人才住房需按規定在青繳納社保(中央、省駐青單位引進的人才僅需在我市繳納社會醫療保險);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需在青落戶并與在青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以及在我市引進的重點產業和各類總部單位(含分支機構)全職工作并繳納個稅的人才,可申請租賃型人才住房。
“這次我們不僅對在青全職工作的人才進行了人才住房分配條件細化,同時更是對畢業學年的在校大學生放寬了申請門檻,這也是繼‘先落戶后就業’政策之后,我們吸引青年人才的一項重要手段。”在新聞通氣會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劉傳華介紹,畢業學年的大學生只要完成落戶申請,并與在青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也可以申請人才住房分配。
“除此之外,我們也充分考量到了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實際情況。”劉傳華表示,這類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通常帶著項目來青,一般在青參與階段性工作,這次新出臺細則考慮到這一類人才的住房需求,將租賃型人才住房申請條件放寬至這類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也將更好地保障和服務這類人才。
鼓勵多元人才來青:技術型、創業型、管理型人才兼顧
人才住房分配分給誰?對這個普遍關注的話題,市人才服務中心副主任秦冬梅也進行了解釋,“這次新制定的青島市人才住房分配綜合評分表中,我們對人才類別指標也進行了5大分類。除了常規的專技類、學歷類人才指標外,我們對技能型人才、高級管理人才、創業類人才進行了細化歸類,并明確了對應的評價指標和得分。”秦冬梅介紹說。
其中,創業類人才作為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所創辦企業一次性投資額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年繳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或企業聘用本市員工30人以上人員,可得到72分;作為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所創辦企業一次性投資額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年繳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或企業聘用本市員工10人以上人員,可得60分。
“做這樣的規定,一方面,是肯定這些創業人才對青島的貢獻,不管是在經濟效益還是吸納就業方面,也希望能為他們提供更優質的保障服務,另一方面,我們也鼓勵更多人才能夠在青島創新創業,實現夢想。”秦冬梅表示。
不僅如此,技能類人才可以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為指標,分別獲得64、53、48分。而根據近三年個人所得稅(僅含單位計繳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年度平均納稅總額4萬—8萬元、8萬—12萬元、12萬元及以上人員可分別獲得60、64、70分。
“細分5類人才類別指標,也是希望可以兼顧到城市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劉傳華表示,從前期調研來看,全市還存在著技能型和非生產型服務業人才缺口,“技能評定是一個參考系數,而像律師、會計師這樣的高端管理型人才,企業給予的勞務報酬是可以看做是這類人才價值的一種市場化評價指標,所以我們在此次人才住房分配中,也參考了個人納稅額,以此作為指標進行評分。”
“總體來看,這次新出臺的全市統一人才住房評分標準,突破簡單以學歷、職稱和技能水平劃分人才的模式,從人才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創新創業、薪酬水平、在本市工作及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以及戶籍、配偶、急需緊缺情況等方面,對人才進行多維度系統考量和評分。”劉傳華說,分配順序按照各項分值合計,分數高者優先。
簡化申報流程:大數據共享,全程網上辦理更便捷
記者從此次新聞通氣會獲悉,此次細則創新了人才住房申報方式,申請受理和評分排序實現全程網上辦理,更加簡化便捷。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人才住房項目具備配租配售條件后,將由住建部門制定分配方案,并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和各區(市)政務網發布分配公告,申請人和用人單位通過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申報。“依托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將通過大數據共享方式自動獲取申請人有關信息,申請人確認后即可完成申報,系統自動進行比對和評分排序。對我市大數據平臺無法自動獲取或與申請人目前情況不一致的信息,由申請人以誠信申報方式通過系統進行補充和上傳,實現全程網辦,最大限度方便人才。”該負責人表示。
細則也明確了對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人才住房情況的處理辦法。對弄虛作假騙取配租配售資格的個人,一經核實取消其分配資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人才住房,列入人才住房申請黑名單,并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國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管理;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納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單位名單,并由主管部門或監察部門依法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著力人才安居工程,青島全年計劃建設人才住房10萬套,讓在青島工作且無房的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人才以及各類創新創業人才,按照不同人才層次標準申請人才住房。”劉傳華表示,聚焦人才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全市也將全面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落地,讓人才“來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為加快推動創業城市建設,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提供堅實的服務支撐。(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任曉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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