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5月22日訊 近日,黃島法院順利執結一起執行標的52萬余元的涉企案件,通過善意執行為企業“解困”,促成雙方當事人“冰釋前嫌”,用“剛柔并濟”的執行手段推動企業實現合作共贏。
對方違約 訴至法院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商場,也是一家外商獨資企業,乙公司是一家餐飲企業,租賃了甲公司1000平米的店鋪經營烤肉,因受到疫情等因素疊加影響,乙公司自2020年開始欠付甲公司租金,經多次催要無果,甲公司遂訴至黃島法院,法院判令乙公司支付甲公司租賃費等52萬余元。但此后乙公司仍未按時履行義務,甲公司遂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調查摸底 了解實情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黃島法院執行局案管速執團隊立即向被執行企業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同步查詢被執行企業的資產情況,但乙公司名下財產不足以執行,案件轉至快執團隊辦理。快執團隊干警立即組織開展現場走訪調查,了解雙方企業的實際情況,被執行人乙公司表示此前無力支付租金,是因為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并非惡意賴賬,進入2023年后,公司經營已經漸有起色,希望法院能寬限一段時間用于籌款。
和解為先 力促雙贏
執行法官分析認為兩公司之間存在繼續合作經營的基礎,案件有和解的希望,如果機械執法,貿然對乙公司的財產進行處置,會讓本就經營困難的乙公司“瀕臨滅亡”。為此執行法官多次組織兩企業負責人進行協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協議達成后,乙公司按照協議進行了分期付款,目前,乙公司已將執行款履行完畢。至此,該案得以順利執結,既穩定了甲公司的客戶資源,又保障了乙公司的正常經營,實現“雙贏”。另據了解,乙公司在今年4月對店鋪進行了重裝升級,現在成為了甲公司的主力店,客流量暴增,經營異常火爆,顧客排隊等位,一座難求。
“企業有需,司法有為。下一步,執行局將深入實施‘深化司法作風能力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在執行工作中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影響,努力為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為新區高質量發展貢獻司法力量。”黃島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吳應元表示。(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李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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