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4月24日訊 “青島公積金提取額度如何判斷?”“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哪些條件?”近日,多位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留言,咨詢青島公積金貸款的問題。對此,記者聯系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了相關政策。
首先,職工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職工應為產權人或產權人配偶。全款購買異地具有產權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與職工或其配偶戶籍地不一致的,應在取得房屋產權證、全額購房發票、契稅完稅憑證其中之一之日起滿6個月后,申請辦理提取手續。
其次,在公積金提取額度方面,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職工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發票載明日期或契稅完稅憑證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青島已將首套房最高貸款限額由雙方60萬元、單方36萬元提高至雙方80萬元、單方50萬元。
此外,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已推出了公積金提取“網上幫辦”業務系統,繳存職工足不出戶即可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申請人需進入青島住房公積金官方網站,點擊“個人網上營業廳”進行個人專業版登錄。登錄完成后,申請人即可在頁面左側的功能導航欄內選擇具體業務事項,進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市民還可通過“青島公積金”微信公眾號智慧網廳、“愛山東”APP、“愛山東青e辦”APP等途徑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經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提取金額將劃轉至申請人選定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委托銀行的一類借記卡。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