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7日訊 近期,針對“炸街車”擾民問題,青島開發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結合正在開展的“百日行動”,安排警力在“炸街車”容易出現的路段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9月6日晚,交警三中隊到漓江路等路段開展集中查處行動。22時5分許,一名民警在對一輛二輪摩托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駕駛員李某未取得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當民警進一步核查時,發現該摩托車所懸掛的號牌與車輛不符,涉嫌使用其他車輛號牌。隨后,民警將車輛暫扣作進一步處理。

在隨后的查處行動中,民警連續查獲兩輛奧迪車,均涉嫌改裝輪轂及排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的,將被處以罰款500元的處罰,并責令將車輛恢復原狀。

交警提示:“炸街車”在車輛的排氣管、輪胎、懸掛、進氣口等部位,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非法改裝,車主認為這樣的改裝能使車輛外觀閃耀,油門轟鳴博人眼球,帥氣拉風,殊不知這些行為已經違反了法律。私自改裝的“炸街車”不僅分貝高、噪聲擾民,還往往伴隨飆車競駛、超速等違法行為,為交通安全帶來隱患,交警部門將依法嚴查嚴處,全力維護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李巖 楊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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