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20日訊 為深入貫徹創新社會治理,進一步整合司法資源,加強訴源治理,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完善市人民法院源頭化解糾紛工作格局,提升人民調解員隊伍綜合素質,共建分類分級預防化解矛盾糾紛路徑,膠州市人民法院與膠州市司法局近日共同舉辦“庭所共建”聯動聯調合作機制簽約儀式,并為“庭所共建聯動聯調工作站”進行揭牌。 據悉,這一“庭所共建工作站”是在全市率先成立。
這一工作站的成立,也標志著《膠州市人民法院、膠州市司法局關于開展“庭所共建”活動的實施意見》正式落地啟動。雙方將在膠州市人民法院鋪集人民法庭建設試點,通過共建、整合、優化人民法庭與司法所的科技、人力、智力等資源,創新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工作機制,實現人民法庭與司法所全方位對接,形成社會矛盾糾紛有效化解和創新社會治理工作合力。具體措施包括:膠州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各選派1名聯絡負責人,開展訴前調解、委托調解、邀請調解、聯動調解、執行和解、涉訴涉執信訪案件以及便民立案點工作的聯絡統計工作。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建立“庭所共建”工作溝通協調平臺,同時明確專人作為聯絡員,實行庭所對接溝通機制。人民法庭選派業務骨干擔任司法所法律指導員,采取分片包干形式,定期參加轄區人民調解組織相關會議,指導司法所開展好人民調解工作,對調解文書、調解程序、調解依據等進行指導,及時提供法律咨詢。雙方每年召開兩次以上的聯席會議和培訓會。
《膠州市人民法院、膠州市司法局關于開展“庭所共建”活動的實施意見》指出,人民法庭和司法所植根基層,直接面對群眾,處在矛盾糾紛的最前沿、社會治理的第一線,在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上,人民法庭和司法所有著共同的責任擔當。開展“庭所共建”工作,形成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分工協作、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是新形勢、新任務對司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要的必然選擇,是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舉措,是實現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合力化解的有效途徑。
工作站揭牌儀式后,膠州市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還為膠州市司法局各司法所所長及各鎮街人民調解員進行了《人民調解實務》授課,分享了人民調解的具體方法技巧、人民調解過程中面臨的具體糾紛類型及對應的相關法律規定進行了講解,對人民調解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膠州市法院下一步將積極組織人民法庭與司法所定期座談交流,將理論知識和調解實踐有機結合,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優勢作用,總結糾紛化解經驗,積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將“庭所共建”工作機制,打造成貼近百姓、服務群眾、司法為民、維護和諧的有力舉措。(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郭倩 朱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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