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10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今天從城陽區法院獲悉,該法院與城陽區司法局舉行“推進行政訴訟1+1+1應訴模式”座談會,就“1+1+1”應訴模式的必要性、創新做法、推廣方式等進行了交流。城陽法院、該院行政庭有關負責人,城陽司法局、該局行政復議應訴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上,城陽法院介紹了“1+1+1”應訴模式的由來和內容。據介紹,“1+1+1”是指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的前提下,行政行為主辦人也要參加訴訟,行政機關由1名主辦人+1名專業法律人+1名負責人組合應訴。據此構建主辦人把好事實和證據關,專業法律人把好法律和程序關,負責人把好“拍板”審批關的綜合應訴模式。
城陽司法局認為,“1+1+1”應訴模式有利于及時查清案件事實,助力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取得實效,促進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同時對一線執法人員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助于進一步保證行政訴訟不走過場,提高執法公信力。
據介紹,2020年以來,城陽法院開庭審理行政訴訟案件302件,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持續保持100%,“民告官、見到官”已成常態。今后,城陽法院將持續推動完善行政機關應訴工作,通過新型應訴模式的構建,不斷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出解的水平,為城陽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供司法助力。(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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