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20日訊 近日,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泊里派出所調查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順線查獲嫌疑人徐某某和楊某某,兩名嫌疑人竟然是夫妻關系。

在嚴打整治攻勢“雷霆16號”行動中,泊里派出所加強對涉“兩卡”案件的深挖細查,在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中,受害人被騙28萬元。民警調查發現,受害人被騙的錢款匯入到了徐某某(男,50歲,黑龍江人)和楊某某(女,51歲,黑龍江人)的銀行卡。民警調查發現,徐某某和楊某某竟然是夫妻,1月12日,辦案人員在青島西海岸新區一家飯店內將他們查獲。

經審查,徐某某和楊某某供認他們曾經出租和倒賣過銀行卡。2020年10月,楊某某因家人生病,經濟上比較困難,這時她聽一個朋友說辦銀行卡可以出租,連同U盾等一套可以賺3000元。楊某某明知道這屬于違法的事,還是先后到兩家銀行辦理了銀行卡及U盾。在辦卡的過程中,兩家銀行的員工都提醒楊某某,不能出租出借或者是倒賣銀行卡,但楊某某一心想賺錢,把銀行員工的勸說置之腦后。在楊某某的勸說下,其丈夫徐某某也到銀行辦理了兩套銀行卡,他們將四套銀行卡賣給一名通過網絡聯系的男青年,獲利12000元。后來,楊某某又收購他人的銀行卡共計20套,倒賣后獲利14000元。
徐某某和楊某某夫妻兩人因為買賣銀行卡,涉嫌幫助網絡犯罪活動罪,被黃島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辦案民警表示,在辦理的涉“兩卡”案件中,嫌疑人都是貪圖賺錢快,另外抱有僥幸心理,才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成為電信網絡詐騙分子的幫兇。警方提醒,切勿將自己名下的手機卡、銀行卡、對公賬戶結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買賣、租借給他人。(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齊林新)
責任編輯:劉錕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