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30日訊 “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造成超標或污染后,企業如果積極主動開展生態損害賠償是否可免于行政處罰?” 今天下午,青島市首場“企業環保法律服務日”活動在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開啟環保法律服務“新方式”,針對企業提出的困擾和難題,主辦單位現場一一進行了答復。

活動現場氣氛熱烈有序,通過面對面的交流,困擾企業的實際問題得到了解決,到訪企業對這一活動形式給予肯定。“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環保方面的問題時,常常會苦惱如何應對,如何破解難題。該項制度就是通過將企業‘請進來’,面對面零距離交流,使企業放下包袱,暢所欲言,為企業實實在在解決‘急難愁盼’問題。”市生態環境局法規處負責人魏勃介紹,“企業環保法律服務日”是市生態環境局與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建立的一項服務制度,也是一項重要的法治為民辦實事活動,主要是通過“線上預約”和“線下解答”的模式進行,服務時間為每月一次。到目前,各區市也已全部建立了本區市的“企業環保法律服務日”制度,方便當地企業就近咨詢。
“線上預約”是企業通過市生態環境局官方網站“企業環保法律服務日”板塊進行預約登記,填寫相關問題需求。市生態環境局、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專人對登記事項進行初篩分類,針對具體問題,及時組織相關業務處(庭)室、法律顧問、專家進行會商,共同研究回復意見,通過網絡或者電話方式告知企業具體接待時間、地點、接待人員等事宜。對于網上預約登記不符合咨詢范圍的事項,也將會及時告知反饋渠道。
“線下解答”是市生態環境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每月企業環保法律服務日當天,對預約企業進行現場集中接待,單月接待地點為市生態環境局,雙月接待地點為市中級人民法院。
據了解,根據活動開展情況,市生態環境局將會同市中級人民法院進一步創新服務舉措,豐富服務模式,把“企業環保法律服務日”制度打造成為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連心橋”、助推企業綠色發展的“加油站”。(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通訊員 王諾 張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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