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青島市嶗山區自然資源局發布青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計劃公示(青嶗自資協告字〔2020〕1號),擬以協議方式出讓以下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塊位于嶗山區株洲路以北、高榮路以西,分攤土地面積27478.4平方米,用途為城鎮住宅(產權型人才公寓),出讓年限70年。

根據公告顯示,規劃確定整宗地面積為38848平方米,用地性質為商住用地,商住比為2:8,其中幼兒園用地4500平方米,本次擬協議出讓其中城鎮住宅(產權型人才住房)部分,分攤土地面積27478.4平方米。商服用地部分將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幼兒園將以劃撥方式供應給城鎮住宅(產權型人才住房)受讓人。其他規劃指標要求以規劃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為準。
擬建設產權型人才住房銷售均價為20630元/平方米,其他相關事宜按照市區兩級人才公寓建設和使用管理辦法及住房保障部門批件執行。
公示期限: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0年8月14日。
意向用地者資格及要求:
1.按照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20〕2號),意向用地者應為依法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法人和其他組織,且屬于青島市(市級)或嶗山區的人才住房專營機構或國有投資公司(國有資本持股比例51%及以上)。
2.公司注冊:若非嶗山區工商注冊企業,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意向書》之日起30日內將公司注冊至嶗山區或在嶗山區成立獨立法人資格的全資子公司,并由其作為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全資子公司也必須為區市人才住房專營機構或國有投資公司。
責任編輯:焦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