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30日訊 記者從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市北分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對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執法監管,提高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治理效能,共同維護好市北區近海生態環境,近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市北分局與青島海警局市北工作站舉行了海上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協作簽約儀式。

簽約儀式上,雙方首先就各自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職責進行了交流,對市北海域內海洋生態環保工作現狀及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研判,共同簽訂了《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市北分局青島海警局市北工作站海上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協作協議》。協議共六款15條,明確了工作會商機制、執法協作機制、信息共享機制、案件處理機制、工作保障機制及其他事項。本次合作有利于雙方發揮各自優勢,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形成海洋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合力,為市北區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推進打下堅實的基礎。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通訊員 賈洪西 趙玉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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