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29日訊 堅守準公共功能定位、優化機構布局、完善銀擔合作機制、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觀海新聞記者自青島市財政局獲悉,日前,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發展的實施意見》,力求多措并舉,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引導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
意見明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由政府及其授權機構、國有企業出資并實際控股,以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為主要經營目標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積極為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融資增信,重點支持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力爭3年內實現支小支農擔保業務占比達到80%以上,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加大對融資擔保公司的財政支持力度是此次意見的重點之一,為此提出,建立擔保費補貼機制。對擔保機構開展符合條件的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以下且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5%的融資擔保業務,由市財政按規定給予年化擔保費率0.5%的擔保費補貼,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下且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融資擔保業務,由市財政按規定給予年化擔保費率1%的擔保費補貼。建立業務獎補機制。對當年新增融資擔保 (再擔保)發生額4億元以上,且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以下的業務占比不低于80%的政府性融資擔保 (再擔保)機構,根據績效考核情況,按現行財政體制,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業務獎補。建立再擔保風險補償機制,對市級融資再擔保公司開展的符合條件的業務,劃分為代償率小于1%、1%-3%、3%-5%、5%-8%四檔,分別按照再擔保代償額的100%、80%、60%、50%補償。
意見提出,各區 (市)可通過出資新設、增資擴股、兼并重組或與市級融資再擔保公司合作等方式提升轄區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實力,擴大業務規模,形成資源共享、協同發展的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體系。
完善銀擔合作機制方面,意見要求,銀行業監管部門要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銀擔合作,加強政策傾斜和業務指導,積極探索將銀擔合作情況納入對銀行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體系。融資擔保機構要研究設計同銀行和客戶需求有效銜接的銀擔合作產品,通過創新產品簡化業務流程,提高擔保機構同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控標準上的適配性,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對合作機構的授信規模和業務合作。充分利用青島金家嶺金融聚集區的資源優勢,積極引導外資銀行向擔保機構開放授信。推動建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共同參與的風險分擔機制,原則上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比例不低于20% 。
在規范發展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方面,意見明確支小支農融資擔保業務的準公共產品功能和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的準公共服務機構定位。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名單動態管理要求,及時將符合條件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納入名單范圍,剔除偏離支小支農主業、出現重大風險、違法違規的機構。聚焦擔保主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不得偏離主業盲目擴大業務范圍,不得為政府債券發行和政府平臺公司提供擔保,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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