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財神爺生日
大家別忘了接財神!
大家也要時刻謹記
煙花爆竹“禁放令”!!
青島市已于2020年1月實施煙花爆竹“禁放令”
無視禁放規定,將依法受到處罰
可有的人你怎么說他都聽不進去
他們認為:
500小錢而已啊
我就放怎么了
我們也知道500不多
說不定都沒你放的煙花貴
我們也相信
你交得起罰款
但是
你丟得起人嘛???

你只要放一掛鞭

你就是青島最閃亮的那顆星
鏡頭會追隨著你
(天眼)
保鏢多到你都怕
(上萬名巡邏力量)
無數追逐的粉絲
(上千萬支持禁放的群眾)
媒體的頭條
(別的不敢說,青島公安的頭條你是上定了)

今年9月9日(農歷七月二十二)是民間傳統的“財神節”,也是我市禁放煙花爆竹以來第一個“財神節”,又恰逢我市正在開展創城迎檢工作,因此今年“財神節”禁放工作尤為重要。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我市公安機關充分將發揮組織協調和執法部門主力軍作用,通過全面宣傳發動,著力引導市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通過嚴格社會面清查、嚴密源頭堵控、嚴厲執法查處,全面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打造“無鞭可賣、無鞭可買、賣鞭必查、放鞭必罰”的“煙花爆竹凈空區”。
根據《禁放規定》,財神節當天將實行一級禁放管控,全市禁放管控力量(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街道、社區等工作人員)全員上崗。將出動警力三千五百余名,網格員等其他社會力量兩萬余人參與禁放工作。

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公安局成立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隋汝文為組長,副局長王廣鍵為副組長,市公安局相關部門及市南分局、市北分局、李滄分局、嶗山分局、城陽區、開發區、黃島區和地鐵分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統籌協調、指導推進開展禁放工作。
市內三區、嶗山區、城陽區、開發區和黃島區分局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實施方案,實行屬地責任制,負責本轄區禁放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工作。積極推動黨委政府建立健全“區政府、街道、社區、網格、樓院”五級管控體系,明確街道、社區主要負責同志為煙花爆竹禁放管理第一責任人,社區細化到網格,明確網格邊界和責任人,每個網格內進一步精細到每個樓座、每個路段、每個商戶,建立管控末端“樓長制”、并逐級建立管控責任表,明確每個樓座、每個路段負責人員,切實將管控范圍延伸至每條街巷、每戶店面、每個單位,確保管控工作全覆蓋、無死角。要發動一場全民的戰役,把轄區內所有的社區工作者、志愿者、快遞員、送水送餐人員、環衛工人、停車場收費人員、單位保安等社會人員動員起來,共同參與禁放管理,及時發現、制止或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高新、即墨、膠州、平度、萊西等分、市局也積極推動當地政府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實施煙花爆竹禁放。已經采取禁放措施的要及時向社會公布禁放區域,明確執法邊界。同時要按照市級禁放工作方案,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采取相同的管控措施,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會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財神節期間,市內三區、嶗山區、城陽區、開發區和黃島區分局以及其他自行實施禁放管控的區、市將建立覆蓋各自轄區的“分局黨委領導包片、派出所領導包網格、社區民警和輔警力量包點”的“三包”管控體系。組織足夠的警力加強街面巡查,配合網格內駐點管控力量,發現、勸阻和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執勤民警落實嚴格的責任制,提高見警率和管事率;對責任區進行巡查,對沿街商鋪和居民進行宣傳;對準備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及時勸阻,并收繳煙花爆竹;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執勤民警將拍照錄像、固定證據,收繳煙花爆竹并對違法人員依法傳喚并依上限處罰;對違規燃放離開現場的,采取調取錄像,訪問周邊群眾等措施,追查違規燃放行為人,依法從嚴處罰;對群眾撥打110舉報的,將組織警力到場開展調查處置,并反饋情況;對違規燃放造成損害公私財物和人身傷害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從嚴予以處罰;對執法過程中,拒絕、阻礙民警執法的,依照相關法規,依法處罰。


各級公安機關將在各區市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與應急管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制作、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交警部門立足我市主要交通要道,在各交通收費站點、各級治安卡點、檢查站開展流動稽查活動,并加強高速公路匝道口、國道、省道,以及人員、車輛較多的公路沿線巡查堵控,重點攔截檢查可疑大貨車、面包車、農用車。治安部門積極協助應急管理部門加強市場監管,規范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特別是禁放區與非禁放區接壤部位的檢查管控,重點加強小貨車、面包車、三輪車占道流動兜售、街巷兩側出攤設點占道銷售的執法清查。治安部門將加強對沿街房、出租房、空置房以及城郊結合部偏僻區域的排查,搗毀私存私儲窩點,收繳非法煙花爆竹,切實消除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現實隱患。

在這個沒有濃煙的財神節到來之際
小編祝大家財源廣進
只要努力拼搏
天天都是財神節
你要真想聽聲就拿個手機一直放
只要備上充電寶
天天都是財神節
大吉大利
明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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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從2020年1月1日起,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以及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的建成區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今年9月9日(農歷七月二十二),是民間傳統的“財神節”,也是青島禁放煙花爆竹以來第一個“財神節”。根據市局統一部署,嶗山警方安排400余警力,嚴密開展街面巡查,加強源頭整治,堵塞非法渠道,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制作、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近日,嶗山警方組織各派出所開展宣傳活動,通過講解禁放規定、向居民發放宣傳單、張貼告示等方式,確保禁放政策人盡皆知。




小編提醒您:請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
一、禁止燃放的場所
1、機關辦公場所;
2、文物保護單位;
3、機場、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4、醫療機構、學校、幼兒園、老年人休養場所;
5、建筑物的樓頂、陽臺、樓梯、走廊、窗口;
6、林地、綠地等重點防火區;
7、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8、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倉庫、基地;
9、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
10、嶗山區人民政府劃定的其他場所。
二、禁止燃放的區域
1、金家嶺街道全域;
2、中韓街道全域(未進行舊村改造的區域除外)。
上述范圍外,嶗山區其他區域封閉式居民小區以及樓層式結構居民樓院,參照執行。
三、特定條件禁燃
1、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場所之外,不得銷售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險性較大的煙花爆竹。
2、空氣重污染橙色或紅色預警期間,全區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3、因重大公共節日、慶典需要舉辦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承辦者應當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在指定時間、地點燃放。
四、全區禁止制造煙花爆竹
嶗山區行政區域內,禁止制作煙花爆竹。
五、禁放區內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內,不得銷售煙花爆竹。
六、責任追究
1、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燃放煙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險性較大的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在重污染天氣期間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處五百元罰款。
2、對非法制作、銷售、運輸、攜帶、郵寄煙花爆竹或者未經批準進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
3、違反《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七、舉報方式
遵守《禁放煙花爆竹規定》是每位市民應盡的義務,如發現燃放、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您有權進行勸阻或者撥打舉報電話。
嶗山公安分局:55580110
區應急管理局:88996789
責任編輯: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