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為擦亮“最優教育在市南”金字招牌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近期,市南區發布了《青島市市南區教育高層次人才專項實施細則》。
一、立足市南實際,制定人才引進類別
科學制定了教育高層次人才引進的范圍,根據引進人才的層次將人才劃分為五類。一方面,明確一至四類人才為推進市南教育高質量發展所急需的,在全國、省、市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具有國家、省、市級名師(名校長)稱號的領軍人物;另一方面,明確五類人才為著眼市南教育長遠發展,具有培養潛質,能夠為市南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不竭動力的應屆國家公費師范生、高技能畢業生、碩士研究生等實用性人才。
一類人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教育專家、全國中小學名師名校長領航班成員等在教育領域具有重要學術成就和影響力的國內外公認的知名專家,或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
二類人才:具有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師、齊魯名校長、齊魯名師、山東省特級教師榮譽稱號之一的教育人才,或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
三類人才:具有省級優秀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榮譽稱號之一的教育人才,具有正高級教師資格的教育人才,或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
四類人才:具有地市級特級教師、名師、名校長榮譽稱號之一的教育人才,具有博士學位的教育人才。
五類人才:應屆國家公費師范生,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師范類高校(畢業年級)從業技能大賽一、二等獎應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技能畢業生,“雙一流”和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全職引進的一至四類教育人才,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具有一線教育教學工作經歷,具有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符合時代特點的教育教學思想,教學業績突出。其中,一類人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二、三、四類人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特別優秀或緊缺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引進的人才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聘用)合同,在市南區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
二、對標先進地區,確定人才支持內容
參照上海、深圳、杭州等國內先進地區以及兄弟區市的人才招引政策,確定了人才支持內容。一方面,為一至四類人才中的各級名師(名校長)發放10—100萬不等的生活補貼;另一方面,為五類人才中的國家公費師范生、高技能畢業生每人每月發放800元租房補貼,為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3萬元。
對全職引進的非本市域范圍內的一、二、三、四類人才按100 萬元、50 萬元、30 萬元、10 萬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按照 50%、30%、20%的比例分三年發放)。對全職引進的五類人才中,符合條件的國家公費師范生,按現行政策每人每月發放800元的租房補貼,連續發放三年;對符合引進條件的高技能畢業生參照國家公費師范生的政策享受每人每月 800 元的租房補貼,連續發放三年;“雙一流”高校和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全日制應屆碩士研究生給予一次性生活補貼 3 萬元。
其中,四、五類人才生活補貼與青島市相應安家費、生活補貼及住房補貼,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夫妻雙方均為人才引進的,生活補貼按照就高原則,高層級一方享受補貼后,另一方按照本人對應類別享受 50%的安家費。
三、招引培育并重,實施人才托舉計劃
在招引區外高層次人才的同時,加大本土高層次人才的培育力度。一方面,實施教育高層次人才托舉計劃,重點培養在國家、省、市有影響力的本土人才,對于新培養的一至四類人才分別給予3—15萬不等的一次性獎勵。另一方面,建立“名師工作室”機制。每3年選拔優秀教師,設立區級名師工作室,每年給予 5 萬元的研修經費。
1.實施教育高層次人才托舉計劃。重點培養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國有影響力的名校長、名師。對新培養的一、二、三、四類人才,分別給予 15 萬元、10 萬元、5 萬元、3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建立“名師工作室”機制。全區選拔優秀教師,設立區級名師工作室,每 3 年評選一次,每屆培養期 3 年,培養期內每年給予 5 萬元的研修經費。
立足區情制定的人才引育政策,將進一步拓寬人才引進培育視野,暢通引才育才渠道,高標準、多渠道地引進區外優秀人才,高水平、階梯式地培養本區優秀人才。
(市南教育體育)
責任編輯:楊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