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7日訊 近日,青島市園林和林業局多次接到群眾舉報,浦口路文化公園南門前,周末早晨有自發形成的鳥市,且其中包括國家重點保護鳥類。經多次踩點落實后,青島市園林和林業局、青島市公安局制定聯合執法行動方案,于9月5日清晨集中開展聯合打擊行動,共出動警力及執法人員15人,現場放飛野生鳥16只,嚴厲打擊販賣野生鳥類的違法行為。

2018年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民如果遇到違法獵捕、販賣、經營、食用野生動物(鳥類)行為,可進行監督舉報。(青報全媒體記者 劉棟)
附舉報電話:
市園林和林業局 88018502
嶗山區自然資源局 88996789
西海岸新區自然資源局86162312
城陽區自然資源局 87866755
即墨區自然資源局 58551700
膠州市自然資源局 82288511
平度市自然資源局 88372397
萊西市自然資源局 8848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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