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機關內部有這樣一群特殊的警察,他們經常從小案的細節中深挖線索,從陰暗的角落里揪出罪惡;他們要和窮兇極惡的不法分子斗智斗勇,還經常要面對刀光劍影。在一年一度的6·26國際禁毒日臨近之際,記者走近青島市公安局緝毒警察,聽他們講述經過6個多月的縝密偵查,成功破獲公安部毒品目標案件,共抓獲涉案人員33名,繳獲4公斤冰毒,毒資12萬元的歷程。
涉毒目標:
“前科男子”不帶行李多次赴云南
2020年2月,青島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接到云南警方通報的一條線索:2019年底開始,青島男子謝某頻繁往來于青島和昆明之間,很可能從事毒品犯罪活動。禁毒支隊民警經過調查發現:謝某沒有正當工作,看上去卻并不缺錢;他經常乘飛機往返于昆明和青島之間,每次都不攜帶行李,在昆明下飛機后直奔中緬邊境城市,一天之后就返程;更重要的是,謝某有過吸販毒前科。
民警分析,謝某的行為反常,很可能“重操舊業”參與毒品犯罪。民警在謝某位于市北區的住處布控,發現謝某不僅深居簡出,而且晝伏夜出——每天的下午4時到凌晨4時,有不少人去謝某的住處找他。這些上門“拜訪”謝某的都是涉毒人員。
禁毒民警經進一步調查發現,沒有正當工作的謝某很可能結伙販毒。2020年3月中旬,民警發現謝某又購買了前往云南的機票,這一次,與一名叫葛某的男子同行。
警方布控:
摸出銷售網上線毒販“大姐”
葛某也是一名涉毒人員,他經營著一家小企業,在青島有數套住房。民警判斷,葛某很可能就是謝某的同伙:葛某出資金,謝某動用關系,共同去云南購買毒品回青島經營販毒網絡。
2020年3月13日,謝某和葛某乘飛機抵達云南,謝某次日就乘飛機回到青島,但葛某卻乘火車去上海,再轉車回青島。謝某在火車站將葛某接走的次日,又有不少人去謝某家中。
為了徹底切斷販毒網絡,民警一邊繼續監控,摸排其他涉毒人員;另一路民警聯系云南警方,查找購買毒品的來源。在當地公安禁毒部門的協助下,終于查明,兩人是從一個綽號叫“大姐”的云南當地女子手中購買毒品。
“大姐”段某,1960年出生,長期在中緬邊境一帶活動。段某好賭,販毒所得全部揮霍在緬甸賭場內。青島禁毒民警判斷,兩人的毒品因為“生意”,很可能還會聯系段某。
斗智斗勇:
女毒販接頭開車繞酒店六圈
2020年4月中旬,謝某和葛某聯系“大姐”段某,聲稱要“干一單大的”,讓段某把貨從邊境運到昆明,雙方在昆明的“老地方”——官渡區一家酒店交易。掌握這一線索后,青島禁毒民警立刻趕赴昆明布控。
葛某獨自去了昆明,到酒店后開了房,隨后通知“大姐”。4月17日上午11時許,“大姐”開著一輛紅色日產轎車從邊境經由楚雄、保山等地趕到昆明。但她沒有直接停車進酒店,而是繞著酒店轉了六圈,把車停在離酒店400多米遠的路邊。
狡猾的段某沒有熄火,下車后繼續觀察周邊是否有“尾巴”。她發現附近的一處公交車站有一名男子在候車,立刻上前坐在這名男子身邊。段某的這一舉動,讓暗中監控她的青島禁毒警察捏了一把汗:那名在公交車站候車的男子,是青島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四大隊民警申勇。

申勇早就記住了段某的樣子,他裝作若無其事地刷著抖音,為了不驚動段某,申勇用滴滴打車軟件叫了一輛出租車,說要去火車站。申勇離開車站后,找了個地方換了一身衣服。暗中布控的民警此時發現,段某沒有懷疑申勇的身份,隨后起身步行到酒店。此時她還是躲在兩輛車之間一直觀察,確認沒有異常后再次回到車邊,又把車開遠幾百米,才回到酒店敲門進入葛某所開的房間——之前,段某已經在周邊轉了3個多小時。
抓捕收網:
繳獲12萬元和4公斤冰毒
段某和葛某不知道,他們交易的房間對面,青島禁毒民警已經潛伏多時。傍晚6時許,民警讓服務員以疫情防控為名敲開房門,埋伏的禁毒民警一擁而上,將兩人抓獲。經過搜查,房間的桌子上,擺著葛某用于購買毒品的12萬元現金。

在段某駕駛的車上,民警很快搜出三塊偽裝成茶磚的毒品。經過化驗,這是3公斤冰毒。
青島禁毒民警經過進一步偵辦后得知,還有一公斤毒品被隱藏,而謝某突然躲了起來。民警設法找到一公斤毒品后,沒有放松對謝某的追蹤,同時圍繞謝某、葛某的“客戶”開始收網:經過多日偵辦,30名涉毒人員落網。2020年10月,謝某被抓獲歸案。至此,這起由公安部禁毒局、山東省公安廳禁毒總隊統一領導指揮,青島市禁毒支隊會同城陽分局,聯手云南德宏公安禁毒支隊,在昆明公安禁毒部門密切配合下偵辦的販毒大案告破。一條由緬北方向滲透至山東省的販毒通道,被徹底切斷。
重拳出擊:
破獲多起重大案件
記者從青島市公安局了解到,2020年以來,全市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全市新一輪禁毒人民戰爭(2020-2022年)實施方案》關于“推進攻堅掃毒工程”的部署要求,克服新冠疫情影響,按照“靠前一步、主動作為”的警務理念,積極適應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緝毒打擊工作形勢,深入推進“局長掛帥辦大案”,以“打團伙、斷通道、摧網絡、破大案、抓毒梟、繳毒資”為目標,相繼開展“集群打零”“拔釘追逃”等專項行動,破獲多起重大典型案件,形成對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的集群打擊和震懾效應。 (觀海新聞/青島晚報 首席記者 劉卓毅 根據案件需要,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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