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平臺5月26日訊 為進一步加快電子商務發展,搶抓新一輪經濟發展機遇,大力發展新經濟、新業態,助力優化電子商務發展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即墨區出臺扶持政策。
本政策的適用范圍為,在本地依法注冊、登記,財務制度健全規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電子商務運營、應用及專業配套服務的企業和相關機構。
推動電商園區(直播基地)建設。鼓勵市場主體盤活閑置廠房或利用現有樓宇打造電商園區、直播基地,吸引電子商務企業入駐,集聚優質直播電商平臺、自媒體、多頻道網絡直播運營機構(MCN)、培訓孵化機構、智能云倉、基礎配套等,實現產業鏈協同發展,培育電商生態圈。對擁有專門管理機構,建筑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及以上(由單個樓宇組成的建筑面積應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聚集電商和相關企業30家及以上,拉動園區(基地)內企業年線上銷售額達到2億元及以上的,給予運營費用50%的獎勵扶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支持本地特色電子商務平臺發展。對自建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年平臺銷售額達到1億元、2億元、5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50萬元的獎勵扶持。對年服務費收入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的電商服務平臺企業(如提供網店代理運營、營銷推廣、數據服務、信用服務等電商服務),服務客戶數量達到30家、50家、100家及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30萬元的獎勵扶持。
支持優秀電子商務企業發展。對企業年線上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30萬元的獎勵扶持。對運用產地直采、社區(社群)下單模式、銷售符合有關標準農產品且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社區電商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勵扶持。
支持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項目建設。對區級電商公共服務中心,具有專業化的綜合性運營團隊,搭建起承擔全區電商人才培訓、創業孵化、活動組織、統計監測、品牌建設、產業集聚、大數據應用等職能的電商公共服務平臺,建筑面積達到2000平方米及以上,根據公共服務開展、電商發展帶動等情況進行考核評估,經認定符合標準的,按照實際投入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扶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鎮級電商服務中心,具備較為完善的配套服務設施和功能區,用以承擔區域內電商人才培訓、創業孵化、物流倉儲、產業集聚、電商扶貧等服務職能,根據公共服務開展、電商發展帶動等情況進行考核評估,經認定符合標準的,按照實際投入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扶持,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村級電子商務服務站,具備較為完善的配套服務設施和功能,能夠開展代收發貨、網絡購銷、繳費充值等便民服務的,根據公共服務開展、當地電商發展帶動等情況進行考核評估,經認定劃分三檔,分別給予0.8萬元、1.2萬元和2萬元的獎勵扶持(同一村莊限報1個,往年已申報村莊不得重復申報)。
支持電子商務公共倉儲物流項目發展。對擁有專門的組織管理機構,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電商公共倉儲配送項目,服務企業數量達到30家、50家、100家及以上的(或服務企業數量達到30家,且年訂單發貨量達到100萬單、200萬單、500萬單及以上的),分別給予15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獎勵扶持。對在我區設立區域分撥中心的電商物流企業和新建物流配送網絡的本地電商物流企業,按設備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支持電子商務特色地方館和產業帶專區建設。對承辦單位在阿里巴巴、京東等國內知名電商平臺上建設的即墨特色地方館、產業帶專區,年線上銷售總額達到3000萬元及以上,入駐本地企業(或本地品牌)達到20家及以上的,每入駐一家本地企業(或本地品牌)給予1萬元支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支持電子商務推廣活動開展。對以電商產業宣傳、產品推介、資源對接等為主的展會、論壇、招商會、直播大賽、網紅大會等活動,并經區電子商務發展促進中心備案的,根據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評估,按照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主辦方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扶持。
支持電子商務人才培訓。鼓勵開展公益性電商實操培訓、直播電商培訓等活動,對經區電子商務發展促進中心備案,年度培訓人數1500人及以上的,根據開展情況、培訓效果反饋情況等進行考核評估,按照實際投入的場地租賃、師資等費用的50%,給予培訓主辦方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扶持。
支持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示范創建。鼓勵爭創各類電子商務示范項目,對示范單位獲得由青島市級、省級、國家級政府相關部門頒發電子商務榮譽稱號的,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獎勵扶持;對鎮街、村莊獲得由國內知名電子商務平臺授予電子商務榮譽稱號的,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的獎勵扶持。
支持電子商務重大產業項目發展。除上述政策涉及項目外,對其他能夠對全區電子商務發展起到重要影響的項目,可優先列為全區重大產業項目,在用地、資金、人才等方面實行“一事一議”政策。(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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