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2日訊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取水許可管理辦法》《山東省水資源條發布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一步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全面摸清青島全市取水口及取水監測計量現狀,規范取用水行為,促進水資源合理開發和高效利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省取用水管理專項行動方案要求,結合青島實際,青島市水務管理局制定了《青島市取水許可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在全市開展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
嶗山水庫取水塔
根據方案,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范圍為青島市全域,總面積11282平方公里,涵蓋七區三市。
核查登記對象為青島市范圍內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含水庫)或者地下取水,依法應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各類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主要包括河湖(含水庫、渠道、人工河道等)取水口、灌區(渠灌區、井灌區)取水口、公共供水企業(集中式)取水口、工業企業取水口、城鄉居民(分散式)生活用水取水口、其他用水戶(建筑業及第三服務產業等)取水口、再生水廠取水口等。除依據《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取水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的不需要申領取水許可證的情形外,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均應列為本次核查登記對象。
大沽河流域河道外設有多處取水口
方案中提出,請已辦理取水許可證的取用水戶于2020年9月底前登錄全國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信息系統(https://qskhc.cjw.cn)自行填報取水口基礎信息登記表。請尚未辦理取水許可證的取水單位或者個人立即向取水口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門主動申報,并到行政審批部門依法申請辦理取水許可證,并于2020年10月底前登錄全國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信息系統自行填報取水口基礎信息登記表。
青島市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舉報違法取水行為,對存在的未經批準擅自取水、監測計量不規范、未按規定條件取水等問題,青島市水務管理局收到舉報后第一時間查處辦理或移交相關區(市)查處,舉報電話:85916101、85916131。(青報全媒體記者 吳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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