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27日訊 近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水利廳、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山東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山東省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行動方案》。4月27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山東省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行動方案》。觀海新聞記者獲悉,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共發現農村黑臭水體1398處,其中河7處、塘839處、溝渠552處。《行動方案》要求,3年內基本完成現有1398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程。其中,青島涉及82處農村黑臭水體。

山東農村黑臭水體具有點多面廣、隱蔽性和反復性較強、季節性變化明顯等特點,受豐、平、枯水期影響,農村黑臭水體的動態變化性較強,嚴重影響到了廣大農民的生活質量。同時山東省是農業大省,全省7萬多個村莊,農村常住人口約3900萬,面臨著農村黑臭水體分布面廣、底數不清、體制機制不完善、技術支撐力量薄弱等問題。為了提高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管效率,山東創新提出利用衛星遙感技術,采用遙感識別和現場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確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沒有遺漏。截至2020年年底,共發現農村黑臭水體1398處,其中河7處、塘839處、溝渠552處。

《行動方案》把農村地區房前屋后河塘溝渠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黑臭水體全部列為治理對象。按照“示范帶動、分類施治、經濟適用、村民參與”的原則,全省所有行政村內村民主要集聚區向外延伸1000米區域內的黑臭水體,以及村民反映強烈的黑臭水體都在治理之列。
《行動方案》要求,3年內基本完成現有1398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程。這1398處農村黑臭水體,是由去年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三部門聯合組織開展的專項排查確定的,其中工業污水類42處、位于南四湖流域的629處、其他群眾反映強烈的727處。具體治理時間安排為:2021年完成500處,2022年完成500處, 2023年完成剩余的398處。這些黑臭水體已劃分到各市,具體到年度,形成了治理任務目標表,隨通知一起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對于新發現的農村黑臭水體,及時納入,實行動態更新管控。
《行動方案》明確要求落實相關保障:將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納入鄉村生態振興工作重要內容,強化資金政策保障,確保項目落實。鼓勵各地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對農村黑臭水體進行治理,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采用“競爭上崗”方式進行試點。2021年至2023年,每年通過競爭性評審篩選6個代表性較強、治理任務較重、積極性較高的縣(市、區)分批開展治理試點。及時梳理總結治理試點經驗,形成“因地制宜”的治理模式,在全省推廣。建立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成效評估制度,納入省對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疇。將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納入河湖長制管理。每一處黑臭水體都要明確河湖長負責,做到治管結合,同時納入當地村規民約,鼓勵村民和村集體投工投勞參與整治,做到長“制”久清。(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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