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27日訊 今天上午,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發布《2021年青島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計劃》。《計劃》對我市今年政府立法項目進行統籌安排,包括送審項目4件、適時送審項目6件、調研項目11件。

政府立法工作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今年,政府立法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持續推進重點領域立法,為服務改革創新發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為做好《計劃》編制工作,市司法局向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征集2021年市政府規章制定計劃項目建議,征求政府立法聯系點意見,在青島政務網、市司法局網站刊登信息,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建議,經反復研究論證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形成了《2021年青島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計劃》。
科技獎勵制度是激勵自主創新、激發人才活力、營造良好創新環境的重要舉措。為鼓勵科技創新,青島市于2002年制定《青島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先后經歷兩次修改,對調動科技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科技進步發揮了積極作用。今年,市政府工作報告把“著力增強科技創新能力”作為2021年重點工作之首。為進一步貫徹國家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精神,加強科技領域的法治保障,我市將修訂《青島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列為送審項目,擬進一步完善評審制度,加強科技獎勵的監督等,不斷提升科技創新能力,釋放各類人才創新活力。
醫療廢物的污染防治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當前,疫情防控常態化,涉疫廢物增多,且醫療機構在診療中也產生大量的醫療廢物,如何規范收集、處置醫療廢物,是社會關注、百姓關心的熱點問題,也是防范疫情傳播和環境污染的重要舉措。為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計劃》堅持急用先立,以解決重點問題為著力點,將制定《青島市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列為送審項目,擬進一步明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職責,規范醫療廢物的處置、監督管理,完善部門間信息共享和聯防聯控機制,強化醫療廢物的源頭治理,促進及時、有序、高效處置醫療廢物,為保護生態環境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筑牢安全屏障。
醫療衛生人員是戰勝疫情的中堅力量,也是促進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近年來,醫鬧、暴力傷醫現象和醫患糾紛不時發生,造成醫患關系持續緊張,妨礙了正常醫療秩序,減損了廣大患者就醫權益。為保障醫療衛生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形成“尊醫重衛”的社會風尚,今年,青島市將制定《青島市醫療衛生人員權益保障辦法》列為送審項目,探索制度設計創新,落實主體責任,優化執業環境,保護醫療衛生人員的合法權益,推動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醫鬧、暴力傷醫等事件的發生,促進醫患關系和諧,進一步提升醫療衛生領域的法治化水平,使廣大醫療衛生人員積極投身醫療衛生事業,從而更好地推動衛生健康事業發展。
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公共衛生領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凸顯了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重要性,也反映了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為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領域制度建設,青島市將適時制定《青島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將原來以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形式印發的規定,擬提升至政府規章,總結我市疫情防控的經驗做法,重點補齊短板,進一步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控制處理機制,規范信息收集研判、基礎保障、應急處置等內容,更好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法治的手段豐富制度成果。
城鄉建設與管理是政府立法的重要領域,做好該領域的制度建設,對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質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為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今年,青島市將聚焦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從“小切口”入手,推動完善相關制度,修訂或適時制定膠州灣隧道管理、公共廁所管理、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管理等規章,著力改善城市環境;同時還將開展建筑廢棄物、餐廚廢棄物、城市夜景照明、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等方面的立法調研活動,持續改善居住環境。
此外,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地方性法規制定計劃,年內,市司法局還承擔地方性法規《青島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的審查修改。為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市人大常委會于2002年制定了《青島市生活飲用水源環境保護條例》,條例的實施對于規范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監督管理,促進飲用水水源保護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飲用水水源保護面臨著諸多新情況新問題,亟需對條例進行重新修訂,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立足我市實際,聚焦飲用水水源保護的重點難點問題,聚焦群眾的新期盼新要求,對上位法的原則性規定進一步補充、細化,強化務實管用,加強監督管理,提高飲用水水源保護的法治化。目前,該條例草案已經送審,正積極開展調研論證,廣泛征求各界意見,向政府立法聯系點、市政協征求意見,深入實地調研,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摸清現狀、找實問題,讓立法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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