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各部門協同配合保障重大案件線下順利庭審
———嶗山區法院一審、青島中院二審的趙振韶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為線下庭審應對疫情防控常態化探索了可實踐的路子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20日訊 嶗山區法院去年9月一審、青島中院去年12月二審的趙振韶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是疫情發生以來青島市線下開庭的首個刑事案件,也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省內個案人數最多的重大案件之一。線下庭審順利進行,是市及嶗山區各級各部門協作配合、共同努力的結果。本案案情疑難、復雜,通過實質化庭審,落實了審判公開,維護了程序正義,實現了輿論監督,促進了法治宣傳,為應對疫情防控常態化新時期的司法要求探索了可實踐的道路。
本案基本案情是:被告人趙振韶于2003年11月從青島市城陽區司法局辭去公職,注冊成立青成律所,伙同被告人田波從事民間借貸業務,后陸續成立新華爾公司、華安保安公司、武術俱樂部并將上述公司實體遷至青島市城陽區艷陽路105號合署經營,優先招聘有武術功底、有紋身、有前科、有催收經驗的人員加入華安保安公司和武術俱樂部,成立催收部和機動隊。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期間,趙振韶安排青成律所的律師進行前期調查等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領導催收隊員以暴力、“軟暴力”等手段多次實施破壞生產經營、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活動。實施破壞生產經營犯罪1起,涉案價值773 048元;尋釁滋事犯罪8起,尋釁滋事違法行為38起,致4人輕傷、8人輕微傷;聚眾斗毆犯罪1起;故意傷害犯罪1起,致1人輕傷;強迫交易犯罪1起,涉案價值934.31萬元;非法侵入住宅犯罪2起;幫助毀滅證據犯罪1起。形成了以被告人趙振韶為組織、領導者,田波等6名被告人為骨干成員,邵雙文等10名被告人為積極參加者,張春東等29名被告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攫取財產436萬余元。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振韶分別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交易罪、幫助毀滅證據罪,依法予以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余46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宣判后,被告人趙振韶等15名被告人上訴,經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裁定維持原判。后均已交付執行。
本案被告人人數眾多,線下開庭本就存在諸多困難,2020年又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無疑給線下開庭增添了更多障礙。本案作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山東省內個案人數最多、疫情發生以來青島市線下開庭的首個刑事案件,庭審期間被告人看管羈押、每日往返押解、疫情防控等諸多問題都相當關鍵和棘手,庭審得到了青島市委政法委、青島市公安局、青島市衛健委等30余個市、區單位(部門)的大力支持,是合力抓攻堅的典范,也是對三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效的直接檢驗。青島中院黨組對于本案的審理工作高度重視,先后指派6名員額法官參與指導案件審理,就線下開庭事宜積極爭取省上部門支持,先后3次組織區市兩級審判、檢察、公安等機關協調、研判。嶗山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本案的審判工作,加大投入,支持嶗山法院大法庭改建。嶗山區人民法院由六名員額法官組成辦案專班,院領導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調度研判,就案件審理、臨時羈押、庭審押解、安全保衛、防疫保障、輿論宣傳、社會穩定、后勤保障等各項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和提前演練,庭審期間每日進行總結研判,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137名押解人員、特警、法警、民警、交警、交通等各級各部門在統一指揮調度下充分配合協作、全力攻堅克難,確保了押解路程順暢、庭審秩序井然、外圍安保平穩,圓滿完成了安全保衛各項工作任務。庭審期間,每日按時對審判庭、羈押室、衛生間、車輛等場所進行通風、消毒,對身體出現不適的部分工作人員和個別被告人,均及時予以診治、提供用藥指導,及時采集35人咽拭子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呼吸道常見病毒檢測,嚴格落實防疫要求。財政、衛健、市場監管、供電中心、消防等相關部門按照既定方案通力配合、各司其職,為審判中心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經費、醫療、餐飲、用電、消防等后勤服務與保障。
本案一審歷經10天庭前會議、11天線下審理,自開庭至裁判定案僅用時19天,為疫情期間被告人數眾多的刑事案件,線下開庭時的臨時羈押、庭審押解、疫情防控等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成功樣板。
一方面,提前協調臨時羈押場所。趙振韶等47名被告人庭審前分散關押在七處看守所,法院與各相關部門加強溝通,保證押解安全及便利,同時落實防疫要求。另一方面,加強訴訟參與人員管理。相關人員提前進行核酸檢測,所有人員必須進行測溫并持山東健康通行碼綠碼。被告人進出區法院和法庭時,均需指定專用通道,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和使用專用通道,最大限度減少與其他無關人員交叉。臨時羈押室和庭審現場人與人之間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離,避免人群聚集,被告人在庭審現場規范著防護服等,庭審所有參與人員均佩戴醫用外科口罩。除被告人親屬外,其余旁聽人員通過視頻會議方式收看庭審。另外,作好法庭設施消殺,嚴格落實通風消毒措施,并做好工作記錄。同時,成立后勤保障工作組,采取多項措施,充分保障線下庭審順利進行。
據介紹,目前對本案的涉案財產處置及財產刑執行,由嶗山區院刑庭與執行局配合開展,目前已經執行立案,該院將進一步加大對財產處置其財產刑的處置力度。(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責任編輯:王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