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訊 為了進一步加強董家口化工產業園的安全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和公私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安委辦〔2012〕37號)、《山東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7〕168號)及《山東省化工園區管理辦法(試行)》(魯工信化工〔2020〕141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園區實際,現就董家口化工產業園施行封閉式管理試運行通告如下:
一、封閉管理范圍
董家口化工產業園封閉管理區域(一期)為橫河以東面積約2.3平方公里區域,具體范圍包括:北至濱海大道、西至港旺大道、南至集成路、東至疏港一路的封閉區域。后期將逐步擴大封閉管理范圍,具體以后續通告文件為準。
二、封閉管理要求
(一)對進入園區的人員及車輛實行規范化管理。進入園區的人員,必須按照區域內安全提示和標志標識活動,服從園區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申請進入園區的車輛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車況正常。
(二)園區內固定車輛由其所屬單位在后臺管理系統錄入車輛信息后進入園區;臨時入園人員及車輛實行線上預約制度,微信搜索進入“董家口經濟區化工產業園”小程序,輸入個人及車輛信息,經批準后進入園區。
(三)請廣大市民朋友協助配合董家口化工產業園封閉管理工作,遵守交通指引,合理選擇出行道路,注意交通安全。
三、封閉管理時間
自2021年4月21日0時起施行。
四、其他事項
對不服從園區管理人員指揮,擾亂公共管理秩序的行為,由公安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青島董家口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聯系人:宗家正 聯系電話:0532-55585256)
責任編輯:劉錕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