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里有兩部電梯,年初壞了一部,一直沒修好。”3月14日,魯信長春花園16號樓西單元的居民李先生通過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反映,電梯壞了兩個多月,一直沒修好。他覺得物業不作為,希望相關部門督促物業積極面對。記者采訪時發現,面對停擺的電梯,物業也頭疼:均攤到每戶居民頭上的100多元,怎么也收不齊……
兩部電梯壞了一部
150余戶居民擠一部電梯
3月17日上午,記者來到同安路魯信長春花園小區實地探訪。記者在小區16號樓西單元入口處看見,樓里有兩部直通居民樓的電梯,外側的一部已經停用,居民們只能通過內側電梯上下樓。樓內居民告訴記者,16號樓西單元有26層樓共150多戶居民,大家每天擠在一部電梯里,早晚高峰等電梯時經常要排隊。“早晨孩子急著去上學,大人著急去上班,都很麻煩。”一名5樓居民告訴記者。
16號樓西單元外側的電梯因為故障停用。 劉卓毅 攝
一位住在9樓的居民告訴記者,電梯是2010年隨著16號樓交付投入使用的。原本兩部電梯承載的負荷,兩個多月以來加載到一部10多歲的“老電梯”身上,讓居民們擔心電梯安全——這位居民就聽過這部電梯里傳來“吱嘎吱嘎”的聲音,他擔心會發生墜落或困人事故。
收不齊均攤費用
交了費的居民覺得“掉空里了”
電梯兩個月前就出了問題,為啥不抓緊維修?記者繼續展開了調查。有樓內居民告訴記者,16號樓的業主群里有人發過通知:電梯維修的費用均攤到居民的頭上,每戶100多元,有些住戶交了,有些住戶沒交。“有些人不在小區住,把房子租出去了;有些人即使是住在樓里,也不愿交維修費。”記者采訪時,很多交了錢的居民感嘆,自己明明及時交了均攤的費用,卻因為有些鄰居沒交錢導致無法使用電梯,有種“掉空里”的感覺。
物業三次上門勸說
交費的剛過半
“現在有80多戶居民已經繳納了均攤的費用。”當天上午,記者找到了魯信長春花園的長樂未央物業,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維修費用一共是16000多元。均攤到160多戶居民頭上,每戶要繳納100多元。有些居民遲遲未繳納,物業打過電話通知,還聯合樓長連續三次上門做工作,但還是有60多戶不交,甚至開始反感物業的這種做法。他們覺得,這部分費用,應該從平時繳納的電梯使用費結余中扣除。
問題到底應該怎么解決?工作人員表示,最近準備第四次上門勸說。“我們考慮過墊上一部分費用,但是現在有60多戶居民沒交錢,維修資金缺口接近7000元,這不是個小數目。”工作人員表示。
“費用均攤”難題有解
記者采訪時了解到,魯信長春花園小區有260多部電梯,都是使用了10多年的老電梯,物業和居民擔心這些電梯再出問題。記者隨機采訪了幾名小區居民,他們表示,在電梯里、樓道里曾看到過一些廣告牌,這部分費用可否抵一部分維修費用,剩下的再均攤?
記者查詢后發現,就電梯“費用均攤”的難題,其實青島早有過地方性法規。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青島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指出,住宅電梯需要更新、改造、修理的,更新、改造、修理方案應當經符合規定人數的業主同意。更新、改造、修理費用應當使用結余的電梯運行費和利用電梯發布商業廣告的收入支付,不足部分由業主共同承擔。住宅電梯需要更新、改造、修理,而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就更新、改造、修理費用分攤達不成一致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電梯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協商確定。
記者采訪結束時,物業表示,將向社區、街道反映此事,嘗試在有關部門協調下推動事情的解決。(觀海新聞/青島晚報 首席記者 劉卓毅)
責任編輯:孫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