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8日訊 日前,青島市民政局印發《清理“僵尸”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以進一步凈化青島社會組織發展環境,提升社會組織發展質量。
《方案》明確,由青島市登記管理機關依法登記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中,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不參加年報(年檢),名存實亡,且通過登記信息無法取得聯系的社會組織,即可認定為“僵尸”社會組織。
根據《方案》,各區(市)民政局應結合實際制定《清理“僵尸”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梳理摸排“僵尸”社會組織有關信息,確定“僵尸”社會組織名單,并于5月底前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結束后,依法開展行政處罰及信用監管。(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賈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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