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8日訊 近日,《山東省科技特派員管理辦法》出臺,通過給予補助經費支持,推薦掛任縣(市、區)、鄉鎮或農業科技園區副職等激勵方式,進一步激發廣大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和服務“三農”熱情,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推進鞏固山東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科技特派員主要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單位中選派,均為具有良好的專業素質和技術特長,深入基層一線開展創新創業、科技服務、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人員。科技特派員應符合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科技事業,具有奉獻精神,熱心為“三農”服務;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基層工作經驗和組織協調能力,熟悉農業農村相關領域先進適用的技術與產品;志愿深入農村基層開展工作,每年服務時間不少于一個月等基本條件。
符合科技特派員條件的人員需本人自愿申請,所在單位組織推薦,在山東省科技特派員管理系統注冊,經縣市兩級科技管理部門審核后,由省科技廳備案并頒發證書。科技特派員主要職責包括:開展技術示范推廣,針對全省農業農村發展科技需求,加速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和農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升地方產業技術創新水平;開展技術指導服務,充分發揮專業技術特長,及時有效解決農民在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各類技術難題,提高科學種養水平,助力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開展農民科技培訓,采取集中授課、視頻互動、現場交流等各種方式,線上線下結合,廣泛開展農業科普知識宣傳和農民科技培訓,培養當地技術骨干力量,提升農民科技素質;開展創新創業活動,通過技術入股、資金入股、技術承包等多種形式,創辦、領辦、協辦企業和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與當地企業和農民建立利益共同體,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辦法》指出,科技特派員派出單位應當鼓勵科技特派員深入基層開展創新創業和科技服務,給予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保障,將科技特派員工作成效作為年終評先樹優、職務晉升和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的重要參考依據;此外,我省將每年擇優遴選一批科技特派員作為服務基層選派科技人員給予補助經費支持,支持科技特派員參與山東省農業良種工程項目等科技計劃實施和創新創業共同體、新型研發機構等科技平臺建設;在省科學技術進步獎中單列名額,表彰在農村基層開展農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示范推廣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科技特派員;支持科技特派員在履行好崗位職責的前提下,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技術增值服務并按有關規定合理取酬;利用新農村發展研究院、鄉村振興研究院等加強科技特派員培訓,通過集中授課、創業輔導、技能培訓、現場考察等形式,提高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和科技服務能力。(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耿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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