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4日訊 在“三八婦女節”到來之際,萊西法院召開“護航和諧婚姻家庭關系”座談會。會上,萊西法院相關業務庭匯報了婚姻家庭案件審理的基本情況,交流了辦案經驗和心得體會,并重點針對民法典中離婚冷靜期、婦女權益保護、離婚不離房的“居住權”等問題進行了研討。

萊西法院院長張杰談到,婚姻家庭案件關乎家庭和諧、社會穩定,法官辦案應既解“法結”又解“心結”。要提升司法能力。要準確把握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核心要義,提高審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要轉變工作理念。堅持以調解優先為原則,注重當事人心理疏導與情感修復,從源頭化解矛盾糾紛。要注重風險管控。對婚姻家庭類案件的審理實行臺賬化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措施實,堅決防止矛盾糾紛的激化升級。

法官們也紛紛用“一句話”概括辦案體會分享。
沽河法庭法官王云林說:針對比較激動的當事人,我常說的一句話是“婚姻給你帶來的痛苦,遠比不上離婚后你給子女帶來的痛苦。”。
姜山法庭法官張云濤說,婚姻家庭案件更考驗法官的審判藝術和智慧,在查明事實依法裁判的基礎上,還要“練達人情”。
刑事審判庭法官李娟說,“婚姻的本質”是什么?要理解它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承辦法官要不停地學習,方能辦好此類案件。
日莊法庭法官欒濤說,讓當事人把話說完、將“苦”道出,方能找到矛盾之根源、說理之方向。(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譚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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