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27日訊 元宵佳節,嶗山警方四百余警力布控路面加強社會治安動態巡控,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各類現行違法犯罪,保持了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同時,全區公安機關加強煙花爆竹燃放違法行為,聯合區應急局、安監局對轄區煙花爆竹銷售點進行安全檢查。加大《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宣傳,營造濃厚祥和的節日氛圍。27日晚,依法查處兩起燃放爆竹違法行為,勸阻一起。


2月26日晚上9時許,麥島派出所民警巡邏時于東海東路和海興路路口南側海邊,發現兩名女子正在燃放煙花,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對未燃放的煙花爆竹依法當場查繳。經帶回派出所審查,女主人平某對當晚帶著保姆潘某來到室外燃放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麥島派出所依法對兩人各做出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賈臻 通訊員 劉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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