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25日訊 近日,有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的“直通12345”平臺咨詢“2021年青島市還有失業補助金新政策”的問題。觀海記者就此致電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工作人員向觀海新聞記者解答了該問題。

該工作人員表示,失業補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間,國務院新出臺的一項臨時性、階段性的應急舉措。根據人社部發[2020]40號文件規定,階段性失業補助金的適用對象為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以及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其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是指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這位工作人員說,該申請人于1月7日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申請失業補助金,但遲遲未被受理,原因是其錯過了申請失業補助金的最后時間。
同時工作人員介紹,如果青島市在2021年出臺新的失業補助金政策,市人社局會在各大媒體網站上公布,包括青島市政務網、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以及青島人社局的微信公眾號、青島日報等。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文/圖/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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