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16日訊 當地時間1月15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發表聲明,詳細解釋了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對孫楊作出8年禁賽處罰決定的原因。正如此前外界所猜測的那樣,孫楊案仲裁小組主席弗拉蒂尼曾發表涉嫌種族歧視的言論,引發了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對其所作裁決公正性的懷疑,孫楊案被發回重審。
那么,這是否意味著孫楊會借此機會“翻案”呢?目前看來,前景并不樂觀。
2019年11月,孫楊在瑞士出席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聽證會。新華社照片
細讀公告不難發現,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并未涉及孫楊案本身的是非曲直,只是認為“孫楊的舉證合規有效,通過對孫楊案CAS仲裁小組主席弗拉蒂尼的個人言論調查發現,他存在種族歧視并充滿暴力,言論曾明確指向中國人的膚色。尤其是在他被任命為孫楊案仲裁小組主席之后,仍然發表了很多充滿種族歧視和偏見的言論。”換而言之,孫楊的律師團隊并未在CAS的首次裁決中找出事實出入或者程序瑕疵,只是在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上訴時,用“道德牌”扳回一局,獲得了“緩刑”的機會。想洗脫孫楊的“抗檢”罪名,還要與CAS新成立的仲裁小組再次對簿公堂。
目前,CAS尚未確定重審日期,但三種可能的重審結果已經擺在我們面前:1、孫楊無罪;2、維持8年禁賽原判;3、裁決禁賽但縮短期限。而根據首次裁決時雙方的法庭交鋒情況來看,除非孫楊一方能拿出顛覆性的新證據,否則得到后兩種結果將是大概率事件。
理論上說,在去年12月24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作出撤銷禁賽的決定后,孫楊就已經暫時恢復“清白”,可以正常參加包括東京奧運會在內的所有比賽。不過,一旦CAS在重審中依然作出禁賽處罰,那么孫楊的禁賽期將從首次裁決的2020年2月28日算起,之后取得的成績全部作廢。(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張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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