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30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從西海岸新區交通運輸局獲悉,臨近年底,市民外出購物、探親訪友等漸漸多起來,出行免不了借助出租車這一便利交通工具。近期,新區交通運輸局接到的出租車咨詢建議投訴類電話,逐漸呈上升趨勢。在享受搭車便利的同時,新區交通運輸局提醒市民,乘坐出租車一定要了解一些基本的運價常識,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減少摩擦糾紛,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青島市物價局、青島市交通運輸委自2017年6月1日,調整市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政策,目前新區執行的就是這一政策。
起步費、車公里租價等看清新辦法
普通型巡游出租車由9元調整為10元,禮賓型(含未更新的豪華型)巡游出租車仍為12元,基價里程3公里不變。超過起步里程后,普通型巡游出租車由每車公里1.40元調整為2元,禮賓型(含未更新的豪華型)巡游出租車由每車公里1.90元調整為2.50元。
普通型、禮賓型(含未更新的豪華型)巡游出租車,根據乘客要求停車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觀條件限制,致使客運出租汽車行駛速度低于12公里/小時時,開始計時收費。累計計時每滿3分鐘,收取一車公里租價(不含空駛費、夜間收費),不滿3分鐘不收費。
普通型、禮賓型(含未更新的豪華型)巡游出租車,單程載客在10公里以內(含10公里)的,不收空駛費。超過10公里(不含10公里)低于35公里(含35公里)部分,每公里按車公里租價的50%,加收空駛費;35公里(不含35公里)以上,每公里按車公里租價的100%加收空駛費。
夜間等收費按既有規定執行
夜間收費,在22:00—次日5:00(不含5:00)期間,每車公里加收0.40元。合乘,兩位或兩位以上乘客租用一輛車時,應事先征得第一乘客的同意,其收費辦法是如不在同一地點下車,則按每位乘客下車地點計價器所顯示金額的70%收費;如在同一地點下車,合計收費總金額不得超過計價器顯示金額。
建立運價動態調整機制
考慮到目前市區絕大多數巡游出租車更新車型后,以成品油為主要燃料,使用車用天然氣的出租車占比小,動態調整機制以山東省物價局公告的92#汽油最高零售價格為油運價格聯動燃油代表品價格。以2017年1月1日油價水平6.47元/升,為油運價格聯動基點。
當油價累計上漲幅度每達到(或超過)0.67元/升時,巡游出租汽車車公里租價上調0.1元。反之,當油價累計跌幅每達到(或超過)0.67元/升時,巡游出租汽車車公里租價下調0.1元。具體操作辦法為,當油價上升或下降到動態調整的啟動點時,市物價部門會同市交通運輸部門聯合發文予以明確。對具備遠程調整功能的計價器,由市交通運管部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2日內完成運價遠程程序調整。新的運價政策出臺后,適時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提出進一步調整完善意見。
經營者應履行的義務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應嚴格執行規定的運價政策和明碼標價制度,在車輛的規定位置張貼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標簽。
經營者應使用國家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出租汽車專用發票,對計價器不能正常使用或不使用計價器,以及不按規定出具發票的,乘客有權拒絕支付車費。(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李德銀 通訊員 李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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