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18日訊 萊西市檢察院今天發布,該院集中舉行司法救助金發放儀式,對5起司法救助案件的申請人代表宣讀司法救助決定,擬向司法救助申請人發放救助金共計16萬元。這是今年年以來,該院主動摸排司法救助需求,減少司法救助金發放環節,縮短救助金到帳時間工作的一個縮影。
為了讓申請人少跑腿,該院在辦理司法救助過程中事先與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詳細指導申請人準備好全部所需證明材料,跑一次腿就可以領取到救助金,讓申請人感受到檢察機關為群眾著想的真切情懷。通過一系列解申請人所難的舉措,有效緩解了申請人的家庭困難,傳遞了司法溫度。
主動作為,彰顯司法救助的深度。在辦理司法救助申請時,該院主動作為,不局限于群眾上門求助,而是在辦理每一起案件中都認真審查核實,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案件當事人,主動告知,積極向有關部門申請,防止被害人因案致貧。在辦理犯罪嫌疑人張某強故意傷害案中,該院發現受害人孫某忠、孫某才構成重傷二級,案發后犯罪嫌疑人張某強雖然認罪認罰,但拒不賠償任何損失。2020年8月張某強死亡,法院裁定終止審理該案。孫某才重傷二級且目前患有糖尿病,其配偶患有乳腺癌,年近70歲的母親患有糖尿病,兒子尚未成年,無工作能力,女兒無業,家庭無其他經濟來源,生活困難。孫某忠因重傷無法打工,其配偶務農,收入微薄,兒子待業,家庭無其他經濟來源,生活困難。孫某才、孫某忠是家庭的主要勞動力,卻因重傷勞動能力受限,時間一長,必將導致家庭走向貧困,在發現這一情況后,該院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主動告知兩名被害人,為兩個家庭各爭取到了司法救助金3萬元。
人文關懷,彰顯司法救助的厚度。在司法救助中,該院還注重人文關懷,切實想申請人之所想,急申請人之所急,給予申請人春天般的溫暖,切實做好困難群體的長效救助安撫工作。9歲的黃小小在7個月大的時候,年僅26歲的母親因交通肇事當場身亡,多年來一直未得到賠償,通過申請法院執行,也未查到可供執行的財產,2020年9月來到該院申請執行監督。在辦理執行監督中,該院發現黃小小的父親黃某因妻子去世大腦受到刺激,經常頭疼,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喪失母愛的黃小小從小和姥姥、姥爺相依為命,隨著黃小小逐漸長大,兩位老人卻年歲已高,病魔纏身,該院積極主動為黃小小申請了司法救助金3萬元。為了切實把救助款用到孩子的學習和生活上,萊西市檢察院召開了檢察官聯席會、檢委會,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劉振提出以每月定額匯款的方式發放救助金,獲得了全體人員的一致認同,經過協調公證部門,取得了公證處的支持,公證處免費將該3萬元司法救助金提存,每月向黃小小的賬戶發放500元,用于保障黃小小的生活和學習。同時,該院還建立長效保障機制,指定負責人跟蹤了解黃小小的學習和生活狀況,視情況決定是否對其進行介入關懷和疏導教育。
濟危扶貧,彰顯司法救助的溫度。今年9月,該院在辦理孫某軍申請執行監督一案過程中,了解到孫某軍2006年因車禍受傷后,交警判定對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孫某軍的家人先后墊付了近15萬元的醫療費。2008年,法院判決肇事方應支付給孫某軍人民幣共計53萬余元,但因被執行人為外地人,事發后下落不明,法院只為孫某軍執行回案款59000元,經司法查控再未發現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導致該案至今未執結。孫某軍雖然經過治療,但因急性重型顱腦損傷,呈植物生存狀態,經鑒定為傷殘三級,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同時,孫某軍的妻子2018年5月因胃癌在青島大學附屬醫院行胃部分切除手術,出院后長期進行化療,無法正常勞動,孫某軍80多歲的父親2008年起因腦血栓后遺癥生活不能自理,常年需人照顧,母親也因年邁無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生活非常困難。經檢察官聯席會、檢委會研究批準,該院積極主動向市委政法委申請到國家司法救助金5萬元,解決了這個家庭的困難。
“司法救助體現了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越性,對于保障基本人權、維護社會正義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們在司法救助中充分履行執檢為民的理念,通過司法實踐不斷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做到部門協同聯動,主動擔當作為,實現應救盡救,在檢察環節有效防止了因案致貧現象的出現。”萊西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劉振說道。
今年以來,萊西市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各部門協同,創新“辦案十問”,提醒每位辦案人員注意從所辦案件中排查符合救助條件的被害人,主動將司法救助融入到案件中,在受理申請司法救助的同時,加大司法救助案件的摸排力度,形成主動摸排、精準救助、部門聯動的全流程多層次救助模式,最大限度防范“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目前,該院共向26名申請人發放救助金26.5萬元。(文中人名均為化名)(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王振兵 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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