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14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為進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更好地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車管服務,市公安交警部門決定自12月16日起,進一步下放部分機動車登記業務,避免群眾來回跑,倡導就近辦、便捷辦。
具體業務包括:
一、將本轄區內重點車輛、教練車輛的注冊登記業務下放至黃島大隊、即墨大隊、膠州大隊、平度大隊、萊西大隊車管分所。(“重點車輛”范圍:包括公路客運、旅游客運、危化品運輸車輛、校車、營轉非大客車、重型貨車、掛車。)
二、將本轄區內車輛長度在12米以內的重點車輛和教練車輛注冊登記業務下放至嶗山大隊車管分所。
三、將本轄區內教練車輛的注冊登記業務下放至城陽大隊、開發區大隊車管分所。
四、為方便群眾就近辦、快捷辦,努力提升服務群眾滿意度,再次明確以下機動車業務為“全市通辦”事項:
1、機動車所有人變更聯系方式;
2、核發轄區內臨時號牌;
3、核發6年內免檢車輛檢驗合格標志和補(換)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4、補(換)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
5、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
6、抵押(質)押、解除抵(質)押登記/備案。
同時,交警部門加強了對委托業務的監管工作。近期,市公安交警部門在組織核查省公安廳通報的異常機動車業務時發現:祥捷二手車交易市場登記服務站存在嚴重違反機動車登記服務站管理規定的情形,違規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業務,實事清楚。對此,依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青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自2020年12月16日起,終止委托祥捷二手車交易市場機動車服務站辦理機動車業務,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代辦委托。(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于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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