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3日訊 近日,有網友通過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反映,其就餐一個月后向就餐賓館索要發票未果的情況。

觀海新聞記者向12366稅務服務熱線就發票開具情況進行了咨詢,工作人員解釋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
若遇企業拒絕開具發票,消費者可提供企業名稱、營業地址及相關消費信息向12366舉報。(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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