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2日訊 近日,西海岸新區住建局印發《關于在新區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設計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設計責任保險制度,增強勘察設計單位抗風險能力,最大力度降低、轉移勘察設計行業風險,促進勘察設計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據介紹,參加保險的建設工程,出現勘察設計責任事故,損失由保險公司“買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設計責任保險是指因勘察、設計疏忽或過失引發工程質量事故造成損失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商業保險。
可以說,勘察設計是工程建設的龍頭和靈魂。研究報告顯示,在工程初步設計階段采取不同設計方案,影響投資的可能性高達75%。因勘察設計失誤造成的工程建設損失,往往數倍于勘察設計單位固定資產,賠償責任難以落實,對維護社會公眾利益、保障建設單位投資安全、保證工程設計單位穩定經營十分不利。實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責任保險,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辦法。
《實施意見》中,提倡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資、融資的建設工程,國有、集體單位投資或控股的建設工程等積極參加勘察設計保險。在西海岸新區開展業務的勘察設計單位自愿選擇綜合實力強、服務評價好的保險機構購買勘察設計責任保險。
勘察設計責任保險可以按年度購買,也可以按項目購買。保險機構根據勘察設計企業的質量管理和信用狀況等實施差別化費率,對勘察設計質量保障體系發揮市場化激勵約束作用。(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冰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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