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30日訊 高速上轎車一頭撞向正常行駛的半掛車,又撞上護欄旋轉180度逆向停在路中。30日,山東高速交警總隊二支隊通報了一起在濟青南線黃島段因開車走神導致的追尾事故,所幸事故沒有人員傷亡。

開車犯困釀事故
11月22日下午12時35分,山東高速交警黃島大隊接到報警稱,在濟青南線黃島段青島方向84公里發生一起追尾事故,后車損壞嚴重,占用右側兩條行車道,影響正常通行,非常危險。巡邏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同時通知路政救援部門前往。
現場,民警看到一輛紅色小轎車逆向斜著停在右側車道內,車頭損壞嚴重,因撞擊產生的碎片散落一地,一輛重型半掛車停在不遠處,車尾防撞護欄被撞壞。由于,紅色轎車停在行車道內影響通行,很容易發生二次事故,民警立即指示駕駛員將車輛轉移到應急車道上,因車輛損壞嚴重,無法啟動,民警將該車推至應急車道。
經詢問,紅色轎車駕駛員馬某,駕車從諸城出發,行駛到該路段時,犯困打盹,車輛向右側偏移,追尾右側車道內正常行駛的重型半掛車,巨大的撞擊力,導致轎車失控,隨后撞在中央護欄上,車輛發生180度翻轉,最后逆向停在右側車道內。因馬某駕駛未保持安全駕駛,承擔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疲勞駕駛“駛”不得
“春困秋乏夏打盹,睡不醒的冬三月”。犯困這件事仿佛一年四季都在伴隨著我們,但人在疲勞狀態下駕車,反應遲鈍、判斷能力下降,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交警部門提醒駕駛員,高速行車前需要保證足夠睡眠和良好的睡眠效果。科學安排行車時間,注意勞逸結合。注意行車途中的休息,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連續行車4小時,必須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夜間長時間行車,應由2人輪流駕駛,交替休息,每人駕駛時間應在 2 ~ 4 小時之間,盡量不在深夜駕駛。駕駛車輛避免長時間保持一個固定姿勢,可時常調整局部疲勞部位的坐姿和深呼吸,以促進血液循環。最好在行駛一段時間后停車休息,下車活動以下腰、腿,放松全身肌肉,預防駕駛疲勞。
連續駕駛4小時未休息扣6分
對于疲勞駕駛,交警部門有嚴格的界定并可以對駕駛員做出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要停車休息且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公安部頒布的123號令規定: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一次扣6分,如果駕駛的是中型以上的載客汽車或者危險物品運輸車,一次扣12分。(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于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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