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12日訊 日前,城陽區人民檢察院與城陽區司法局、琴島公證處共同簽署"檢察+公證"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公證業務合作協議。城陽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胡亞林,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劉曉利,城陽區司法局黨組書記郭春慶、局長皮海波,琴島公證處黨支部書記、主任董克海等領導和負責人參加簽約儀式。

此次三方合作協議的簽署是為了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山東省司法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公證業務制度實施意見(試行)》,以及青島市人民檢察院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建立刑事賠償保證金提存制度的工作辦法(試行)》、《關于建立財產刑保證金提存制度的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實踐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充分發揮司法機關化解社會矛盾這一職能作用所探索開展的一種"司法+公證"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公證業務新模式。

此后,三方將秉持罪刑法定、自愿、平衡的基本原則,經區檢察院的審批流程后,區司法局將監督指導琴島公證處為可能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單處罰金的且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認罪認罰案件當事人辦理相應的公證提存業務。
開展"檢察+公證"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公證業務合作,是落實"輕微刑事犯罪少捕慎訴慎押"非羈押訴訟理念,保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順利推進的創新舉措,該公證業務的開展將充分維護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對于正確適用刑罰、促進刑事和解和社會和諧,推動構建誠實守信的社會生態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徐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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